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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車場服務規範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
http://www.CRNTT.com   2021-04-09 11:23:15


  中評社北京4月9日電/據北京日報報道,對燃油車占電動車泊位,停車場可以多收停車費了。作為推薦性北京市地方標準,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對外發布《停車場(庫)運營服務規範》。這一新規範提出,占用電動汽車泊位的燃油汽車和充電完成後超過一個計時單位仍未駛離的電動汽車,可採取階梯式價格標準進行收費,單位時間收費最高不超過普通車位當前收費標準的150%。據了解,新規範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應在顯著位置明碼標價

  無論是停車場還是停車庫,均需“明碼標價”。此次發布的新規範提出,停車場出入口、收費地點等顯著位置應使用標價牌或電子信息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明碼標價內容包含收費時段、收費標準、服務單位監督電話、車位總數等。

  停車場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出入口標誌/引導牌;停車場內應設置顯著的車行引導標誌或在地面施劃清晰的車行引導線;在人行道顯著位置設置人行引導標誌或施劃標線,並注意與車行引導的區分;有電梯的停車場應在顯著位置設置電梯引導標誌/引導牌。

  司機有需求時能找到人

  不停車繳費、輸入車號即可智能尋車、提前預約鎖定停車位……如今的停車場已越來越“智能”。規範也對停車場提出了“智能化”要求。其中,公共停車設施應當按照標準配建停車誘導設施、進出車輛信息采集及號牌識別系統,與所在區域停車場誘導系統實時對接。鼓勵有條件的停車場經營單位開展不停車收費/繳費、車位預約、場內停車誘導、反向尋車等功能的建設,鼓勵借助互聯網手段發布錯時共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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