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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先定統一見解 再決定檢方是否上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8-15 09:44:44  



  至於特別費的性質,合議庭採“實質補貼說”。判決書指出,“行政院長”期未將特別費法制化,原因就是首長待遇無法調高,而欲有所補貼;至於設計一半以領據核銷,正是維持實質補貼的權宜作法;也就是說,依此權宜行事的首長,自然不必承擔違法責任。法官的見解,已與“制度陷阱說”及“歷史共業說”接近;將責任歸諸制度,而非課諸首長個人,更與侯寬仁“利用詐術,盜取財物”的見解迥然而異。

  社論表示,總之,檢察官侯寬仁在本案實體及程序上的違失實在駭人聽聞,始爾拒絕統一見解,繼之筆錄造假,皆屬匪夷所思。倘若檢察當局欲對馬案上訴,則侯寬仁至少亦應就其手中的“四大天王案”迅速結案,總不能說馬案進入二審,但“四大天王案”仍被侯寬仁置於冰箱。如果整個檢察體系不能建立共同標準,但侯寬仁個人總不能也有兩套標準吧,難道侯寬仁是只敢辦馬案、只會辦馬案的“專科檢察官”嗎?

  據謂,在過去紀錄中,公訴檢察官一審敗訴,尚無放棄上訴的前例;但這只能是彰顯檢察官的堅持職守,切不可變成檢察官的擇惡固執。我們寄望,自本案開始,檢察體系亦應有自省、認錯的精神,倘在訴訟過程中發現在實體或程序上確有重大違失,即不應一錯再錯,而應迷途知返;畢竟,檢察體系的最高目標,不應是迴護個別檢察官的顏面,而應在追求及維護司法的正義及尊嚴!因此,本案進行至此,檢方當然應該先作出統一見解,再決定是否上訴。

  昨日宣判後,民進黨果然反彈強烈。有人為司法“送終”,有人說“外省人就判無罪,台灣人就死了好”。這已是民進黨對司法判決的制式反應,不是司法已死,而是民進黨要司法死。審判長蔡守訓聞此,只是淡淡一笑,慢條斯理地說:“我是嘉義縣溪口鄉人,我是台灣人啦!”

  蔡法官自然流露的一語,道盡了政治的荒謬及司法的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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