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三個城市的整頓措施中,均對“租金貸”有所規範。北京嚴控“租金貸”撥付對象,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不得將承租人申請的“租金貸”資金撥付給住房租賃企業。深圳提出,金融機構應當與承租人單獨簽訂貸款協議,並將貸款撥付至承租人個人賬戶。上海則更加嚴格,要求未開展個人“租金貸”業務的住房租賃經營機構,原則上不得新增該項業務;已開展個人“租金貸”業務的住房租賃經營機構,應確保2022年底前貸款金額調整到占企業租金收入比例15%以下。
利用“長收短付”形成資金池進行大規模擴張,也是當前長租公寓企業存在的突出經營風險。此次三個城市的整頓措施均包含避免資金和租期錯配的內容。
北京限定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預收的租金數額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上海規定,承租人支付租金周期在3個月以上的,租金應當按月劃轉至住房租賃企業;承租人支付租金周期不超過3個月的,由住房租賃企業與承辦銀行約定按月或按季劃轉。深圳則提出,住房租賃企業收取的承租人押金及單個支付周期租金合計超過4個月租金數額的,對於超過部分的資金,由監管銀行進行監管。
此外,設立租金監管賬戶,確保資金安全,也是三個城市此次整頓的共同措施。上海、深圳均提出,住房租賃企業應在當地註冊的商業銀行中,開立唯一的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北京市明確,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需要通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建立專用賬戶托管,並在合同終止後通知退還。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嚴控資金池和租期錯配將大大降低長租公寓企業爆雷的可能性,政策嚴格執行之下,長租公寓行業或將出現顛覆性變化。
業內人士預計,通過“高進低出”“長收短付”以及“租金貸”等違規模式擴張的企業將逐步出局,特別是經營風險較大的中小企業將逐步淘汰,行業經營環境得到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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