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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礦“賤賣”真相 | |
http://www.CRNTT.com 2011-12-24 10:04:36 |
我們對稀土為什麼沒有“定價權”? 稀土的“白菜價”早已是過去 稀土近年來被媒體“炒作”得沸沸揚揚,焦點在於價格問題。尤其是中國進口的鐵礦石價值大漲,而中國出口的稀土卻賣了“白菜價”,兩相對比,確實令人憤懣。 雖然從1998年開始,國家啟動稀土產品出口配額制度,但中國稀土低價出口的局面並沒有得到扭轉,2005年前後,稀土價格低至每公斤16元,被媒體戲稱為“比豬肉還便宜”。不過,稀土價格低也不能全歸結為“賤賣”,稀土之所以賣出“蘿蔔價”、“豬肉價”,需求疲軟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價格要看世界需求“臉色”。更何況,現在的稀土價格是史上最高價位水平,只是非財經類媒體甚少報道而已。 今年6月份,純度≥99.99%的稀土單一氧化物——氧化銪已達到了1900萬元/噸,而該產品5月上半月報價僅為820萬元/噸,短短1個月漲幅超過1000萬元/噸。此外,氧化鋱、氧化鏑也有1倍以上的漲幅,可以說,現在稀土已經不是“白菜價”,而是“白銀價”。如果這個價格仍然讓中國吃虧,如果將來西方國家真能像某些專家說的那樣以“上百倍,上千倍”的價格賣稀土,那麼稀土的價格將會是黃金的數十倍,美國的幾家稀土礦公司能將美國不產稀土的州全部買下來——這可能嗎? 究竟什麼是“定價權”? 無論出口稀土還是進口大豆,人們對中國對外貿易“吃虧”的反思,大多最後都要回歸到對痛失“定價權”的檢討,那麼“定價權”究竟是一個什麼權?經濟生活中存在這個“定價權”嗎? 按照字面意思理解,我們可以將定價權歸納為:制定令對方接受的價格的能力,按照定價權鼓吹者的說法,當你在某個領域內形成絕對壟斷,那麼你就掌握了“定價權”,可以隨心所欲的制訂價格。 但問題是,如果這個所謂的“定價權”事實存在,那麼其鼓吹者就不用擔心中國稀土的價格,因為中國出口的稀土在市場份額上已經形成了絕對的壟斷勢態。而所謂美國農業公司掌握中國大豆的“定價權”的意思,究竟是說中國的大豆生產企業無法以比美國企業更貴的價格把大豆賣給中國公司(貨比三家,誰便宜買誰的,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還是無法以比美國企業更便宜的價格把大豆賣給中國公司?後一種假設只怕找不到任何事實支撐。 儘管“定價權”這個詞很可能是受期貨市場雙方議定“點價”的啟發而發明出來的,但在期貨市場上也找不到所謂“定價權”的存在,因為期貨市場既不能在物價超低時把物價定高,也不能在物價高企時把物價定低,期貨市場只是反映現實價格或發現未來價格趨勢。期貨“點價”約定過程中,雙方在合同上約定以未來某時的期貨收盤價進行交易,看起來好像是在為貨物“定價”,但這個價格是多少雙方其實都不知道,而且最後這個收盤價,通常臨近現貨月,仍然由現貨市場的供求關係決定。 “中國買什麼什麼就貴,中國賣什麼什麼就便宜”,按照一般的理解,這就是失去“定價權”的惡果。但問題是,如果你的需求或供給在整個市場上占的比例非常大,大到影響或改變供求關係的地步,那麼發生這種情況就是必然的。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豆進口國,也是最大的稀土出口國,如果中國大幅提高大豆進口數量,必然會造成供給的緊張,造成漲價,而如果中國大幅增加稀土的出口數量,也必然會導致供過於求,形成跌價,對如此簡單的供求關係原理視而不見,而去尋找虛無縹緲的“定價權”,實在是缺乏基本的市場常識。更何況,稀土和大豆都是價格波動很大的商品,其價格變化既有利於中國的時候,也有不利於中國的時候,“吃虧”還是“占便宜”,完全取決於具體市場主體的決策能力,只不過在關注“定價權”的人士眼中,這一點總是被選擇性的無視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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