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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希望工程:是買賣,還是慈善?

http://www.CRNTT.com   2011-08-19 11:57:58  


 
  這就是“中非希望工程”背後錯綜複雜的關係,公眾的疑問並非沒有理由。問題關鍵不在於24歲的盧星宇能否當“執行主席”,也不在於在北京民工子弟入學尚遇困難的情況下,是否該把錢投到非洲去。問題在於,“中非希望工程”動用了國家名義,由國字號慈善機構參加,絕不是一些富二代私人間的合夥捐助,而是“公”益事業,公眾當然有權監督,防止慈善機構的公信為商業企業背書。

  首先,青基會發表聲明稱:雙方是公益性質的合作,華商會負責向其會員勸募,青基會負責接受捐贈,對捐款管理和項目管理承擔責任。

  既然是青基會負責管理,何以國字號“中非希望工程”的官網,設在華商會這個“公司”的網站裡?總主席之外的八個“主席”之中,青基會成員僅占一名,且名列商人盧俊卿之後。這八人中竟有一對父子、一對父女。此外,今年17歲的未成年人李照,當上了“工程副主席”,他能對項目資金負責嗎?更奇怪的是,被封為“共同主席”的楊瀾,斷然否認自己跟這個工程有關係。這到底是什麼性質的工程?誰在負責工程運作?

  其次,青基會還表示,沒有就“希望工程走進非洲”向社會公眾進行勸募,其資金來源僅是華商會向其會員的勸募。

  果真如此嗎?一者,《中非希望工程章程》第6條規定,基金的收入不僅來自會員,還包括“社會各界的捐贈”!即便善款只向會員“私”募,看似“私事”,實則不然。因為華商會會員也是不特定對象,要靠華商會去“營銷”,這與公募差別並不大。

  二者,華商會本身是公司,其與會員之間本質上是經營關係。現在的操作模式,無異於授權商人向他的客戶募捐。華商會很可能以“中非希望工程”的公益名義,去發展會員,實現商業利益,說不定“會員費”又要漲了。這顯然有倫理衝突,一如之前紅十字會讓保險公司的推銷人員到博愛小站裡當志願者,會產生種種弊端。

  三者,青基會不往外拿錢,是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如青基會等慈善組織的公信,代表國家信用,守衛其信譽廉潔不致被盜用於商業目的,與守衛捐款同等重要。中華慈善總會的“發票抵稅門”中沒有善款損失,但同樣損害了中國慈善業公信。

  盧氏企業結構這麼錯綜,利益這麼複雜,回避媒體的意圖這麼明顯。點點滴滴,加重著公眾對“中非希望工程”的合理質疑。青基會與之合作當慎之又慎,相關領導層是否了解“中非希望工程”合作方“世界傑出華商協會”,是一個在香港注册的私人公司,及其複雜的運營模式?

  盧星宇執行主席稱:要讓富二代變成“仁二代”,去幫助非洲孩子。這讓人感動。但,“中非希望工程”不是富二代的私人合夥項目,它動用了國家名義,就有義務接受公眾的監督。

  並且,該項目的合作方——華商會也罷,天九儒商也罷,都是商業企業。商人既是“中非希望工程”的管理者,又是項目的捐助者,還得到授權向自己的客戶勸募,其中身份、利益嚴重衝突,公眾有理由擔心慈善機構公信會被用於牟利,這需要“中非希望工程”做出澄清:這是買賣,還是慈善?這麼一個靠賣“傑出華商”牌子營利的機構,是否該被賦予勸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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