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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道長”的金錢財富觀

http://www.CRNTT.com   2010-07-30 09:45:43  


 
  對待捐款,《聖經》上雖然提到了額度,但也明確:“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悅的。”據此,捐款是個人和上帝之間的事,而不是個人和牧師、教會之間的事,所以牧師不能勉強、更不能指責。每月的捐款總額是定期公布的,但各人捐多捐少,除非自己同意或要求,是不予公布的。不僅會員之間彼此不知道,甚至牧師也不知道。為什麼呢?我熟識的牧師給我解釋,《聖經》有教導:不可對穿著華美衣服的富人說,“請坐到這好位上”,又對窮人說,“你站到那里”,這是偏心待人。他繼續說:“金錢財富會使人偏離信仰。牧師也是凡人,我怕我知道了,會厚此薄彼;我不知道,才能對所有人一視同仁。”

  再說培訓班創收。除了支付牧師的工資和教會的日常開支之外,捐款的餘錢全部用於辦班出刊以及慈善活動。這些培訓和活動絕大部分都是免費的,收費的極少,也極低,天價培訓更是聞所未聞。不僅對會員分文不取,對教會之外的公眾更是敞開免費的大門,第一次到訪的客人,往往還會有一份精美的小禮物。我也曾和牧師探討,為什麼不適當收取一些費用以補貼教會的經濟呢?他的原話是:不能讓金錢成為任何人進入宗教的門檻。

  世俗化的美國“道長”們為什麼有這樣的金錢財富觀呢?這其中固然有宗教思想的淵源,但更重要的,在於其組織制度上的保障。

  在人類歷史上,宗教機構的組織形式主要有三種:主教制、長老制和會眾制。

  主教制可謂是最原始的宗教組織形式,就是牧師、道長獨大,其他人員都是協助陪襯,類似於政治制度中的君主制。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這是常識。綜觀世界,屢屢發生金錢與性醜聞的宗教派別,基本上實行的都是主教制。異端邪教更是無一例外,都堅決擁護主教制。

  長老制,也稱代議長老制,是指教會由牧師、長老和執事組成的一個委員會共同管理。除牧師外,該委員會的成員由全體會員選舉產生,受托管理一切重大事務,包括牧師的工資和去留,並對全體會眾負責。牧師是委員會唯一領取工資的成員,其職責僅僅是專注於會眾的精神需要,無權干涉行政管理以及財務開支。他可以提出建議,但最終是否采納,取決於委員會的集體投票,其本人只有一票。不難看出,長老制引進了多層的監督節制,大大減少了因為私利欲望、個人膨脹而犯錯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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