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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解决權、錢、民衝突刻不容緩 | |
http://www.CRNTT.com 2009-05-30 09:31:43 |
很多迹象表明,中國的社會衝突已經深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這些年來,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人們大多關注的都是群體性事件。各種不同類型的群體性事件當然是中國社會衝突的主要表現形式。筆者也曾經對此作過很多討論。 本文想從權、錢、民之間,也就是權力、資本和老百姓之間的對立來理解中國的社會衝突。儘管這三者之間的對立出現初期可能是個體對個體,但最後往往導向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權、錢、民經處于高度對立狀態 首先應當認識到,在中國,權、錢和民已經處于一種高度的對立狀態。民和錢的對立已經有很多年了。最近在浙江杭州所發生的富家子弟飈車撞死浙江大學生而引起的民憤,非常形象地說明了這一點。 類似這樣的案例可以說是很多年前的“寶馬”事件的延續。在民與錢的對立中,錢成了社會非正義的代名字。 民與官的對立的例子更多。最近湖北省巴東縣一名鄉鎮官員在娛樂場被女服務員刺死,引出了中國社會普遍的對這位女服務員的支持和對被刺官員的譴責。再如北京律師在重慶被警察毆打而激怒同行律師等等案例,說明了這種情緒。 早些時候在上海所發生的楊佳案件也有類似的情形。在楊佳案中,儘管警察也是受害者,但民衆的情緒都倒向楊佳一邊倒。無論是民與錢的對立,還是民與官的對立,在這些案例中都表現在一種强烈的民憤,是一種積累了很久和濃縮了的集體憤怒。 很顯然,這種民憤如果不能得到化解,就必然演變成爲集體行動的動力。很多群體性事件的背後就是這樣形成的集體憤怒。 如何理解?筆者已經在本欄(《中國社會基層無政府狀態令人擔憂》一文)討論過中國社會基層官與民的對立是如何造成的。簡單地說,當政府不能履行其政府功能,主要是不能爲人民提供安全和社會正義時,民和官的緊張關係就會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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