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 監督政府不能僅僅建議 | |
http://www.CRNTT.com 2009-02-21 11:57:21 |
近日在常州西新橋交叉路口,一座700萬造價的豪華天橋成為市民討論焦點,這座人行天橋號稱江蘇“第一”人行天橋,同樣的天橋常州還將再建三座。有人大代表建議公開天橋造價清單,百姓希望用最少的錢辦更多的事。(《現代快報》2月19日) 人大代表提出了這樣的建議,不僅是表達民衆訴求,同樣也是在行使自身的權利。監督政府是人大代表的職責之一,而監督財政支出又是監督政府的核心所在。動輒百萬元的公共開支,無論從打造陽光政府的角度看,還是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信息和資料無疑都在公開之列。 然而,這一法定的要求,現在卻只能靠人大代表的“建議”來督促實現,未免顯得太過單薄了一些。既然是“建議”,也就意味著可采納和不可采納兩種選擇,主動權完全掌握在被監督的政府手中,毫無約束力可言。 更重要的是,“建議”之下,人大代表已經自動放低了身段,把自己置於了一種相對弱勢的地位。作為最高權力機關的代表,難道只能跟在政府後面苦苦尋求一個“說法”? 法律賦予了人大代表監督政府的權力,那麼人大代表的監督,就應該比公衆監督更有效率、更有力度。事實上,對於豪華天橋的問題,除了建議之外,人大代表完全有能力通過更直接的辦法和途徑來促進公開透明。 譬如,在人大會議上,向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提出質詢,要求作答;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要求,限期辦理;甚至可以直接上門,親自查閱相關文件和資料,再公之於衆。 有這麼多好的辦法不用,而選擇“建議”這種毫無約束力的方式,除了表明一些人大代表缺少起碼的身份認同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恐怕就是源於現實的掣肘。 據悉,常州建造的這座豪華人行天橋,設計方案經過多次專家論證,還邀請了國內市政橋梁方面專家,事後也需經過審計部門的審計,唯一缺少的環節,恐怕就是征求民意。而作為民意代表,人大代表本來是最不該缺席的。 不必諱言,人大代表監督政府“硬”不起來的現象,現在依然很普遍。當務之急,一方面是督促人大代表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質和履職責任心,另一方面,必須破除人大代表與政府之間在身份和利益上的牽制,強化人大代表的獨立性,讓他們真正體現民衆的意見與利益。人大代表,不僅僅是民意的“傳聲筒”,不能跟在民衆後面附和幾聲就算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