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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何時成了編外拘留所?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12 11:25:18 |
●“拍攝上訪被送精神病院”令人恐懼 湖北十堰有人因拍攝上訪被警察送進了精神病院。這個消息,足以使任何人產生恐懼感。 4月11日《羊城晚報》的報道說,被警察送進去的是兩個人,一個是在集體上訪的現場照相,一個是在那裡錄像。照相錄像的人可以被警察強行送入精神病院,精神病院還慨然接收,那麼,還有什麼行為不會成為警察眼中的精神病,並被精神病醫院認可呢? 今年全國“兩會”以來,“尊嚴”儼然成為熱詞,一時爭相與談,新華社還有專文報道,《用法治保障人民尊嚴——法律界代表委員求解“尊嚴”考題》,其中談道,“少數官員胡作非為損害民眾利益,肆意踐踏公民尊嚴;“釣魚執法”、“躲貓貓”等事件先後出現,被強行搜身的女工,被暴力拆遷的平民,被惡意欠薪的民工,被城管追逐的小販,被送進精神病醫院的上訪者……。能夠引起“最高民主舞台”的關注,可見精神病已經成為迫害尊嚴的一種不少見的手段。 2008年12月,媒體報道山東新泰市對多名上訪戶強制治療精神病,“精神病專政”終於浮出水面,一時引起廣泛關注。2009年3月,北京大學孫東東教授斷言,老上訪專業戶99%是偏執型精神病,貌似為“精神病專政”進行了學術背書。上訪者與精神病兩個概念之間的有效聯結,為“精神病專政”疏通了渠道。 湖北十堰的新案例,仍然是與上訪密切相關的,只是這一次送醫的不是“老上訪專業戶”,而是拍攝上訪畫面的人。我還不知道這兩個拍攝者是“拍攝上訪的老專業戶”,還是偶然為之。也許,還需要一個學術權威出來斷言一下,“關注上訪的人99%是偏執型精神障礙”,這樣,“精神病專政”的道路就可以更加寬廣。 真是一個很諷刺的場景啊。一間五金交化公司的20多名職工聽說上級巡視組下榻十堰市宏正大酒店,於是到酒店門前打橫幅請求解決已上訪7年的企業轉制員工安置、拆遷和反腐問題。結果,整個過程無人接待。而上訪人員被警車帶走,“帶頭者”被拘留7天,兩名並非上訪者的拍攝人員被警察送到精神病院。 什麼時候,警察有了精神病初診資格,能夠判斷兩名拍攝者應被送到精神病院?何況拍攝行為並無暴力,又何需由警察直接強送精神病院,而無須交給其家人?什麼時候,精神病院又納入了懲罰系統,警察送來的人就直接接收,不准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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