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要緊 信口批評不如多點鼓勵 | |
http://www.CRNTT.com 2009-08-20 11:40:04 |
最近傳媒及知名人士拼命在新聞媒體批評政府救災不力,已經到了撲天蓋地的地步,甚至國外媒體CNN也來湊一起,辦起馬英九是否應該下台的網路民調。難道馬英九政府救災成績真的那麼不堪嗎?難道“劉內閣”救災只有自我感覺良好,而沒有任何的成績可言嗎?如果真是如此,消防署長不會昏倒,“行政院長”邱正雄不會三天都坐鎮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如果是因為在災變之初,因為沒有發佈緊急命令或召開“國安會”議,就被視為是救災不力,此種意見是完全忽視“災害防治法”己經具備足夠動員救災的能量,可立即依法動員相關資源投入救災。當初立法的目的,不就是希望遇天災時,行政部門無需再分心準備緊急命令的相關工作,將最大的能量投入救災嗎?為何未發布緊急命令,卻成為救災不力的重要原因呢? 根據災害防救法第24條規定,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應勸告或指示當地居民離開。此次被土石流淹沒的地區原本就屬警戒區,地方政府在氣象局上修雨量之際,未能及時撤離民眾,可能已構成“義務違反”的疏失責任。馬政府願概括承受所有防救災責任,也是一種負責的表現,外界在指責之餘,亦應看到執政團隊願承擔的態度。 外界始終忘記這一場近50年來最大的水災,一年的降雨量幾乎在3天內就從天而降,如此大的雨量,恐怕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都無法有效躲避這場大洪水的侵襲。災民望救心急是理所當然的,可是當橋斷路塴,天候惡劣,若無充分準備即展開相關救災行動,救災人員可能尚未開始救災,即讓自己陷入險境,反而無法有效達到救災的目。 動口永遠比動手快,因為動手就要有充分準備。外界在動口批評之餘,亦應適時給予動手救災的團隊一點掌聲。不要讓山上部落的民眾,來到山下以後發現怎麼山下吵得比山上還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