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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政治關係 “中華民國”如何定位

http://www.CRNTT.com   2016-02-06 00:14:40  


 
  “中華民國”:已經滅亡,抑或仍然存在?

  大陸方面堅持認為“中華民國”政府已於1949 年被推翻,目前台灣方面所謂的“中華民國”與歷史上的“中華民國”並不是同一個政治實體;而台灣方面則堅持認為“中華民國”自1949年至今依然存在。於是兩岸之間出現了“已亡論”或“猶存論”之爭。

  (一)“完全推翻論”VS“不完全推翻論”

  關於“中華民國”是否已經被推翻的問題,兩岸的分歧聚焦於“完全推翻論”與“不完全推翻論”的二元論爭。

  1、“完全推翻論”

  大陸方面堅持“完全推翻論”,即認為“中華民國”已於1949 年被推翻,且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其理據是:依照現行國際法的有效統治理論,一個國家內的某個政權只要控制了該國的絕大部分領土,並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實施了穩定而有效的統治,且得到控制區內絕大多數民眾的認同,該政權就會被承認為合法有效的中央政權,不必全部推翻原來的舊政權並佔據全部領土。據此,“完全推翻論”者認為,中共政權只要在中國境內的絕大部分領土上推翻了國民黨政權的統治,並對中國絕大部分領土實施了有效而穩定的管轄,“中華民國”政府即被認定為被完全推翻。因此,從法理上說,“中華民國”已不存在,但國民黨政權敗退台灣後為了維護其自身的合法性,一直沿用1949年以前的政權名稱——“中華民國”,不僅沿用“中華民國”的殘餘“國家機器”來治理台灣,而且沿用“中華民國”的政治符號來教化台灣民眾,久而久之,使得台灣民眾認為“中華民國”一直存在。

  2、“不完全推翻論”

  台灣方面則堅持“不完全推翻論”,即認為“中華民國”並沒有被完全推翻,中共軍隊只是推翻了“中華民國”在大陸地區的統治,從未推翻其在台澎金馬地區的統治,至今“中華民國”仍在台澎金馬地區實施著有效管轄和治理,何來推翻之有?針對大陸將其首都播遷到台北作為“中華民國”於1949年被推翻的理據,台灣方面駁斥道:“中華民國”首都播遷到台北,並非意味著“中華民國”被推翻。因為從歷史上看,“中華民國”首都曾多次播遷,抗日戰爭時期曾從南京遷到重慶,國共內戰時期又遷到廣州。倘若首都播遷就表示“中華民國”滅亡的話,那麼“中華民國”何止到1949年才滅亡,1938年第一次播遷時就滅亡了。然而,事實證明,“中華民國”不僅沒有滅亡,還組織了八年抗戰並取得了最後勝利。據此,台灣方面認為“中華民國”於1949年之後一直存在,並要求大陸方面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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