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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

http://www.CRNTT.com   2013-12-14 14:59:23  


 
  資本市場的定價也是國家壟斷的。一個沒有自由定價機制的市場,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因為資本市場定價壟斷,且國有銀行主導間接融資,資本效率難以提高。農村金融市場受到小規模兼業農戶比例過大的影響,發展也不均衡。兼業農戶對資本需求小,有可能通過非正規金融滿足需求,使正規金融的經營成本較高。農民專業合作化不夠強大,依靠合作社發展普惠性金融的條件不具備,小農戶不得不承受資本價格較高的金融服務。

  建設用地一級市場是國家壟斷的,且城鄉建設用地市場不統一;農地流轉市場因農地產權不明晰,交易成本高、效率低。如果大規模經營所需要的土地可以購買到手,投資者可以自己保護土地肥力、治理土地污染,確保土地生產力的可持續性。目前的土地制度尚不允許農業經營者之間交易農地承包權,租地是土地流轉的主要方式。依靠租地方式擴大農業經營規模的成本高,增大了規模化農業的經營風險。

  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

  文章指出,由於中國目前城鄉統一的要素市場尚未建立並隨之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已成為共識,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並提出要“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益”。農民擁有生產要素權益並日益市場化,將給農民更大的支配生產要素的自由權利。貫徹《決定》以上精神的關鍵在於採取方方面面措施加以一一落實。

  要通過戶籍制度改革等舉措,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促進農村人口向各類城鎮化有序轉移。《決定》指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按照這一要求,我們要以“以房管人,人戶統一”的原則簡化人口登記制度,盡快在農業轉移人口中大規模推行居住證制度,在逐步實現全國社保一體化的基礎上,最終用居住證制度替代現行戶籍制度。與此同時,我們要加強科學規劃,按工業化與農業現代化的需要引導城鄉人口合理布局。在10個左右的城市群中實現大中城市與小城市(鎮)發展並舉;在城市群以外地區對農業縣進行適度合併,控制城鎮擴張,支持農業人口大跨度轉移。支持專業農戶分散居住,發展現代農莊。可考慮在農業縣適度合併的基礎上設立“縣(區)轄市”,按城市標準建立相關管理系統,形成農業現代化技術中心、服務中心和流通中心。

  要積極發育農村資本市場。按照《決定》的要求,要“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改革農業補貼制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完善農業保險制度。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為此,我們要大力推進農業金融創新,完善農業金融體系。發展競爭性政策性銀行,增強政策性農業銀行活力。建議組建國家農業現代化銀行,與現有農業發展銀行形成競爭關係,集中支持農業現代化過程中的重大技術突破與結構轉型。普惠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開。中央政府在扶貧資金中建立專項基金,與地方政府合作發展小額信貸等普惠性、公共性農村金融。一般商業銀行在農村領域的活動完全放開,擴大利率浮動範圍,並允許其不介入普惠性、公共性金融活動。

  土地要素的市場化以及市場的城鄉統一,是《決定》強調的重要改革內容。按照《決定》的要求,今後重點要抓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通過土地確權,最終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不變的產權關係,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二是《決定》指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表明農民將得到與土地有關的多種權利,土地將實質上成為農民的財產;城鄉建設用地市場的統一,表明國家將打破土地市場的政府壟斷,圍繞土地而形成的僵化凝固的利益網絡將有重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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