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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制度改革步驟、措施及可行方案 | |
http://www.CRNTT.com 2013-09-05 08:52:36 |
3.城市的承載力主要由科技水平和管理能力決定 城市的承載力並不是一個事先可以預測的變量,不能作為控制外來人口的依據。如果人口增加形成了對城市資源的競爭,那麼,一定會帶來城市資源的價格(比如地價、房價與水價等)上升,而價格的上升自然會成為阻止人口進一步進入的屏障。即使如此,只要城市擴張仍有益,那麼就可以通過技術革新和管理改進來進一步提升城市的承載力。更進一步來說,不能簡單地認為人口規模擴張必然加劇城市病。合理的人口擴張有利於轉變城市的職能,通過服務業的發展降低單位GDP的污染排放。人口的合理擴張還有利於分攤地鐵等公共交通的成本,緩解交通擁擠,減少生活排污。從發展的角度來看,正是城市所出現的各種問題才推動了技術和管理的創新,提高了城市承載力,為城市進一步發揮其規模效應創造了條件。而這一進程的背後是人口的自由流動。如果以承載力為由來控制城市人口,那麼,就會使相當一部分人失去發展機會,也不利於城市總體上實現經濟增長與社會和諧的目標。 4.城市發展需要不同技能勞動力的和諧共贏 任何城市的發展都需要不同技能的勞動力。高技能勞動者是一個城市的競爭力來源,是一個城市所需要吸引的。而相對較低技能的勞動力則構成製造業和服務業的勞動供給,也是必不可少的。優秀的人才之所以聚集在大城市,也是因為大城市比中小城市有更強的相互學習的效應。事實上,根據經驗研究的發現,與高技能者一樣,低技能勞動者在城市中從其他人那里所獲得的學習效應也非常強,同時,高技能的集聚還能大量創造對於低技能勞動力的需求。與此規律相悖的是,當前在中國各大城市控制人口規模的措施中,幾乎都將技能水平作為落戶的條件。這種做法表面上能夠保持城市的光鮮亮麗,但卻削弱了城市創造就業、提升技能和增加收入的功能,同時,也勢必減少城市製造業和服務業的勞動力供給,提高勞動成本,既不利於城市製造業的競爭力,也不利於消費型服務業的發展,進一步,也不利於提升城市生活質量和吸引高端人才。實際上,只要有就業和收入的機會,很多勞動力還是會在城市(特別是在大城市)尋求發展,這樣,戶籍的嚴格控制就一定會導致城市內部無戶籍常住人口數量日益增長,形成城市內部的社會分割與矛盾,給城市管理帶來大量的資源消耗。相反,如果能夠降低獲得城鎮戶籍的技能門檻,就可以促進城市經濟增長,可以減少城市管理中用於處理社會矛盾的資源消耗,擴大城市公共服務的資源總量,實現不同技能勞動力的和諧共贏。從長期來看,外來勞動力落戶城市後,政府將有激勵為其提供技能培訓,而勞動力在定居城市後也將更有積極性提高自身技能水平,這將為推動產業升級、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提供長期可持續的動力。 戶籍制度改革步驟及措施 文章指出,當前,阻礙生產要素在城鄉間和地區間流動和再配置的制度主要就是戶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由於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往往是與戶籍身份掛鈎的,因此,公共服務制度也相應地成為了勞動力流動的障礙。而與此相連的更深層次的制度背景則是中央和地方之間的分稅制財政制度,以及地方政府官員所面臨的考核制度。如果地方政府必須承擔本地公共品提供的責任,並且必須接受來自上級的經濟增長、招商引資和稅收績效考核,那麼,地方政府一定會成為生產要素跨地區自由流動的阻力。因此,如果要促進勞動力流動,就必須進行一系列的綜合配套改革,而這一系列改革的切入點,則是戶籍制度改革。 1.戶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是縮小戶籍造成的公共服務差異 當前中國存在著由歷史原因和經濟發展水平共同造成的城鄉間和地區間的公共服務差異。由於事實上存在著大量城鄉間和地區間的勞動力流動,在城市內部形成了因為戶籍身份差異而造成的公共服務差異,體現在教育、醫療、廉租房、社會保障等各個方面。戶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應是減少由戶籍身份造成的公共服務差異。從更長遠的時期來看,地方公共服務的獲取權應以在本地居住並繳稅(特別是財產稅)為前提,從而形成通過房價和財產稅為本地公共服務付費的機制,而戶籍則逐漸演變成一個身份認定和常住地登記制度。 戶籍制度改革應從兩個方面同時推開。一方面是逐步降低外來人口獲得本地城鎮戶籍的門檻,另一方面,應通過中央政府的財政轉移,推進城鄉間和地區間的基本公共服務適度均等化。如果不同地方的公共服務差別太大,那麼,必定造成大量人口流動並非出於提高收入水平的目標,而僅僅是為了獲得更好的公共服務,而這樣的人口流動並不提升勞動生產率,卻會抬高房價,擠出一部分可能為提升勞動生產率而進行的勞動力流動。因此,戶籍制度改革應著眼於減少戶籍與城市居民福利的聯繫,同時促進不同地區間的公共服務適度均等化,從而減少僅僅為追求更好的公共服務而出現的人口流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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