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 
張亞中:寫兩岸和平 開統合時代

http://www.CRNTT.com   2010-07-07 00:51:44  


 
  2009年1月中旬,我與北京的許世銓先生在上鳳凰衛視的“震海聽風錄”節目的空檔,談及兩岸學術菁英應有必要就兩岸未來的和平協議問題進行討論。經過了近五個月的準備,同年6月間,在許世銓先生的安排下,兩岸統合學會與清華大學法學院、中美關係研究中心在清華大學舉辦了一場“兩岸關係高級論壇:兩岸和平協議”的研討會。主人之一的王振民院長在現場發表一篇〈“一國兩制”下國家統一觀念的新變化〉文章,他在文中提出以下看法:“如果統一是必然的,那麼能夠維持現狀的統一當然就是最好的統一方式。至於是否叫做‘一國兩制’並非問題的關鍵”。

  長期對於兩岸關係的研究,我對於兩岸定位的看法曾有不同的表述,但是核心觀點並沒有多大的改變。從最早期所提出的“一中兩國”,其中“一中”是指“整個中國”,即“中華民國”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那個階段“統一”是唯一的選項,因此,“一中兩國”並不隱含著中“國會”走向分裂的說法。但是在李登輝將“一中”去政治化與去“憲法化”,而將其僅視為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概念,而且統一不是唯一選項,並且提出本質上是“兩(外)國論”的“特殊國與國”後,我在後來新的著作中將兩岸定位改以“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平等政治實體”或“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秩序主體”等方式表達。這些不同的表述都有一個共通點,即兩岸目前存在著三個主體,一個是整個中國,它雖然沒有一個在整個中國行使中央權力的政府,但是由於兩岸目前的“憲法”均還是“一中”,因此,“整個中國”仍是一個法人,而它的權力,暫時由一個在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另一個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共同行使。從法律面來說,兩岸存在著三個主體,一是整個中國,另外兩個是北京的中國與台北的中國。

  長期的社會運動夥伴,更是尊敬的學術界大師黃光國教授,嘗試簡潔地將“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秩序主體”簡化為“一中兩憲”,並在2005年以《一中兩憲:兩岸和平的起點》一書為名出版。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