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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輝:南非“經濟奇跡”的背後

http://www.CRNTT.com   2010-06-09 1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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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當時南非的體制,學界和南非官方常用以下幾個術語:

  “二元體制”(dualism):學者常常用這個術語來稱呼種族隔離時代南非對黑人與白人的不同待遇。這個術語來源於發展經濟學中的劉易斯(W.A.Lewis)模型和不發達社會學中的波耶克(J.H.Boeke)模型,曾被廣泛用於許多發展中國家。但是,劉易斯等人講的“二元”僅指城鄉發達程度與社會結構的不同,並沒有制度性歧視造成身份等級的意思。一些有識之士也指出,把制度性的“城鄉壁壘”稱為“城鄉二元”,有把制度性歧視混同於一般城鄉差異之嫌。種族隔離下的dualism並不是劉易斯所講的那種概念,而是一種制度歧視。

“流動工人”(migrantlabors):

  南非經濟起飛的支柱製造業主要靠黑人勞工,當局要他們在城里只打工不安家,把戶口留在“黑人家園”,因此給他們的官方稱謂是 “流動工人”——不稱為“黑人勞工”,也有掩蓋種族歧視之效。Migrant一詞有“移民”和“候鳥”、“往返遷移動物”二義,南非官方正是用的後一含義,即“都市中非移民的打工者”、“候鳥型工人”。按照南非種族隔離理論家W.W.埃塞倫的說法:他們進入城區“只是暫時性的,而且是出於經濟原因。換言之,他們只是作為找工作的人,而不是作為移居者被允許進入的。”

  “有序的城市化”(orderedur-banization):這個概念最初是南非一些醫學界人士對黑人移居城市帶來流行病和性病的問題提出的遷徙管制建議。後來這個概念被無限引申,把一切“城市化弊病”如貧民窟、臟亂差、治安問題等等都歸咎於黑人進城,從而對黑人厲行管制,並且成為種族隔離時期的重要“國策”。為此,南非實行了一系列“關鍵控制措施”,如1951年通過的 “防止違法擅占法(PISA)”等,黑人貧民區被視為“違法擅占”(illegalsquatting),當局經常以整頓市容、懲治“擅占”為名犁庭掃穴。美國等民主國家允許黑人進城形成貧民窟,則被南非官方文人斥責為“失敗的、無序的城市化”。在“有序”的名義下,經濟繁榮時讓黑人進城做苦力,遇到蕭條就視其為“多餘的人”而加以驅逐。黑人成了“有序城市化”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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