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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如何偵辦高官——特偵組的發展

http://www.CRNTT.com   2009-01-10 09:32:01  


陳水扁在獄中。
  中評社北京1月10日訊/廣東南方網昨天刊載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志龍的文章“台灣如何偵辦高官——特偵組的發展”,全文如下:

  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以下簡稱 “特偵組”)自從成立以來,一直為外界所關切,尤其是其對於高層政治人物的偵辦,成為政治角力與刑事司法獨立衝突的最敏感競爭平台。它既事關民主法治檢察制度是否能進一步“對抗重大犯罪”與“充分保障人權”,更是刑事司法三大要求,即實質真實發見、程序正義、人民感覺如何取舍的最大智慧表現。 

  特偵組成立以來,主要在偵辦陳水扁先生的“國務機要費”、高級官員的“首長特別費”。前者主要針對陳水扁任內的“國務機要費”,後者則以馬英九先生於台北市長任內,最具代表性。當時特偵組的前身“高檢署”的查緝黑金行動中心,透過台北地檢署起訴馬英九先生,引起藍綠政治氛圍的軒然大波,雖然最後馬英九部分無罪確定,但已足以顯示“特殊檢察制度”的高度政治特性。而最近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海外洗錢案,更使特偵組成為2008年10月以來頭條新聞重點,其申請收押扁家多人,甚至將陳水扁扣上手銬,申請法院羈押獲准,而引發陳水扁的絕食抗爭。 

  設立特偵組為對付“黑金政治” 

  回溯特偵組這種特殊檢察制度的成立背景,不僅與台灣特有的民主政治和檢察制度息息相關,亦反映出台灣特有的以藍、綠標志的政黨勢力的消長過程。從早期的中國國民黨一黨統治,到修改憲法,領導人改由人民直選,到2000年、2008年的政黨輪替,這項檢察制度的變化,皆有脈絡可尋。 

  2000年由民主進步黨陳水扁先生贏得大選。針對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的黑金政治,“法務部”在2000年9月29日發布“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暨各特別偵查組作業要點”,全文共20點,主要重點為: 

  為期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及特別偵查組妥適辦理重大黑金案件,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下列案件,認系屬重大黑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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