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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12跳 該直面員工慘淡人生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27 08:38:43 |
新聞鏈接: 富士康員工墜樓事件增至12起 《財經網》 2010年05月27日 《財經》記者 左林 5月26日下午2點,富士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就員工連續墜樓事件召開記者會時,曾表示“沒有把握是否會出現下一個案例”。 一語成讖,9個小時後,一名男子從富士康廠區C2宿舍樓墜下,這已是四個月以來,富士康發生的第12起員工墜樓事件。連續墜樓已造成10死兩重傷。 第12起墜樓事件發生在5月26日晚11時左右,地點位於富士康深圳龍華廠區大潤發商場前,《財經》記者凌晨趕到時,現場尚存血跡。 一位住在富士康廠區C2宿舍樓4層的員工證實,當晚大約11時,他聽見清晰的“咚”的一聲,似有重物從樓上墜地。“不會是有人墜樓了吧。”他吃了一驚,隨後出門觀看,見到墜樓者為一男子,已經死亡。此後,保安很快將現場封鎖。目前,尚不清楚墜樓者的個人資料以及墜樓原因。 在此之前發生的11起員工連續墜樓事件,已將富士康這家全球500強企業逼上風口浪尖。 5月26日,富士康首次敞開大門,由郭台銘親自帶領約300名海內外記者進廠區參觀,展開危機公關。當天,郭台銘鞠躬致歉,並稱“除了道歉還是道歉,除了痛惜還是痛惜”。 5月25日,有消息稱,富士康員工收到“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要求自願簽署,信中含有這樣一項條款:若發生非公司責任而導致的傷亡,含自殺、自殘者,同意公司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本人家屬絕不向公司提出法律和法規以外的要求。 在媒體見面會上,郭台銘承認了該信件的存在,但隨後表示信件措辭不好,帶有強迫意味,就此收回。不過,對信中所列條款,郭台銘解釋稱,過去給自殺員工的撫恤金過高,可能造成變相鼓勵,因此確實計劃將標準修改到“一個合適的範圍”。 富士康發言人劉坤對《財經》記者表示,富士康過去的撫恤金比法定標準要高,綜合考慮了“情”和“理”的因素,此外,由於與家屬談判情況的不同,每次撫恤金都不一致。修改標準之後,撫恤金將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發放,不再有談判的可能。劉坤未透露此前的撫恤金具體數額,但有媒體報道稱,自殺員工家屬獲得的撫恤金在10萬元至25萬元不等。而在2009年7月16日,富士康員工孫丹勇跳樓自殺,之後富士康向孫的父母支付了36萬元撫恤金,並將每年為他們提供3萬元的贍養費用。 為防悲劇重演,郭台銘表示,富士康將採用“笨辦法”,在所有宿舍樓陽台安裝防護欄,並在建築物四周搭建防護網,工程量在150萬平方米左右。當天夜里發生第12起墜樓事件的C2宿舍樓,就正在安裝防護欄,但尚未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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