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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影響全球法治十大事件 | |
http://www.CRNTT.com 2012-01-25 10:39:58 |
NO.1卡察夫:從總統到強姦犯 以色列特拉維夫地方法院2011年3月22日判處前總統摩西?卡察夫因犯有強姦罪和性騷擾罪入獄七年。該法院3名法官還按照多數意見,判處卡察夫向多名受害者支付12.5萬謝克爾(約合3.5萬美元)賠償。檢方最初指控卡察夫的罪名還包括性虐待、性騷擾、猥褻、威脅證人和干擾司法程序等。 卡察夫是以色列被判入獄的最高級別官員,也是以色列歷史上第一個接受審判的國家元首。卡察夫向以色列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但遭到駁回。2011年12月7日,卡察夫正式入獄,開始他長達七年的刑期。 卡察夫現年65歲,2000年至2007年任以色列總統,先前任副總理兼旅遊部長、勞工和福利部長等職。他出生在伊朗,幼年時隨家人移民以色列。他的經歷曾在不少人,尤其是從中東和非洲地區移民至以色列的猶太人眼中是個人奮鬥典範。 卡察夫的性醜聞於2006年被以色列媒體記者曝光,多名女性下屬隨後指控他在擔任旅遊部長和總統期間對自己曾有強姦或性騷擾行為。後司法部門介入,調查持續4年多。卡察夫2007年與總檢察長達成認罪協議,承認性騷擾等較輕指控,檢方撤銷強姦等較重指控。特拉維夫地方法院於2010年12月30日裁定卡察夫1998年任旅遊部長時對一名女性下屬犯有強姦罪,任總統期間對總統辦公室兩名女職員有性騷擾行為。 2010年1月,以色列公務員制度委員會宣稱,與去年同期相比,性騷擾的投訴增加了40%,這主要歸功於外界對卡察夫案的關注,有法律人士視此為“卡察夫效應”。以色列法學教授凱瑟琳認為,性騷擾使得性別歧視永久化,因為它強化了女性的社會不平等處境。美聯社評論說,在以色列,女權組織為反對男子至上主義和尋求男女公平權益抗爭數十年,“鮮有如此大捷”。 卡察夫案的焦點不在罪名本身,而在於儘管他曾位高權重,然而終因罪行嚴重而被判入獄。該案的意義是法官宣判時的那一句話:“沒有人能淩駕法律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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