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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鳴:耒陽的集體腐敗告訴了人們什麼 | |
http://www.CRNTT.com 2010-11-27 10:40:32 |
這樣一來,稅務局幹什麼去呢?一個小小的縣級市設置一個將近800人的龐大機構,在全境每個角落都安排了徵收站點,意思無非是把過境的每輛運煤車都一網打盡。這樣的雁過拔毛的徵收,到底於法有據還是無據?如果有據,為何不由稅務局來做?人手不夠,擴編就是,何必要單設一個機構呢?這樣的徵收,一肥了耒陽政府,二肥了徵收人員,但最後還不是都轉嫁到消費者頭上。紅的是官家,綠的是民,紅肥綠瘦,於國何益? 清末民初是中國國家的現代轉型時期,在收稅方面,轉得就不好。不正經開商稅,卻開征不明不白的厘金,沒有民意代表授權,徵收也不明不白。稅收雖然增加了,但徵收人員的普遍貪腐,卻不可遏止。事實上,在稅收和稅收機構沒有民意授權的狀況下,徵收的腐敗不可避免。 一方面是官府的隨意加稅,或者以費或者捐代稅,雜亂無章,同時,徵收人員借機謀私,收費不開票,也難以制止。上梁不正,下梁豈有不歪的道理?可悲的是,歷史過去了100多年,歷史卻依舊在重演,耒陽的故事,絕不可能是一個耒陽的故事,東南西北都有耒陽,都有這樣的故事。這樣的故事一茬一茬腐蝕掉了徵收人,也一茬一茬敗壞著官場。若要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唯有深度的改革,不能讓徵收奏響國富民窮的旋律,把所有的徵收,都放在陽光下。 新聞鏈接:耒陽礦征辦窩案內幕:一人被處理百餘人聞風而逃 2010年11月26日09:32 來源:《法制日報》 “集體腐敗”案多發呼喚刑法重拳整治 集體腐敗已經成為我國當前腐敗的一個不良發展趨勢,諸多“以集體的名義”進行的違紀、腐敗行為已屢見不鮮 班子成員懷著不被發現或“一同腐”的僥幸心理,要麼一榮俱榮,要麼一損俱損,集體腐敗也就從決策變成了現實 湖南省耒陽市礦征辦窩案背後是一個龐大的利益同盟,礦征辦內部上下級之間、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之間被腐敗利益緊緊地捆綁在一起,形成了一個利益鏈。所以,才會有礦征辦主任羅煦龍被處理後100餘人聞風而逃這樣令人吃驚的事情發生。 這種集體貪腐,表面上是經過集體研究決定,但“集體決定”的內核已被偷換。研究什麼、決定什麼等集體決策關鍵環節權力運行失去了必要的監督。 為此,有反腐專家呼籲,針對集體腐敗的新變化、新特點,制定具體法律條文,做到疏而不漏,並始終保持懲治集體腐敗的高壓態勢 一個正科級幹部,在短短5年的任期內大肆受賄45.8萬元,夥同班子成員4次私分公款57.4萬元,另有181.4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一個擁有770人的事業單位,100餘名幹部職工涉案,其中55名中層幹部被立案偵查,主任、副主任、紀檢組長、徵收大隊長、非煤隊長、稽查隊長、行政股長、站長、班長紛紛落網,涉案金額多達500餘萬元,其中4名主要人員涉案300餘萬元…… 這起驚動了中紀委、公安部的集體貪腐案件,向世人“生動”地展示了一條“上下勾結、利益均沾”的腐敗生態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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