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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非法外勞之慟:商自私 官無能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02 08:21:37 |
舉例來說,已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泰緬孤軍後裔,在就業服務法的限制下,仍是得為了生存“非法工作”,其他無勞動契約關係存在的外籍勞工,即使他們擁有合法居留權,他們的命依然得被硬性法令和無情雇主主宰。 外籍勞工對台灣社會及公共工程的奉獻付出,讓台灣人的生活品質得到提升。不幸事件已經造成,除了遺憾哀悼外,政府也應該盡速查明他們的身分和給予其家屬一定的撫慰,以表政府的一點人道道義。 中華外籍配偶暨勞工之聲協會理事長潘存蓉則“呼籲所有外勞雇主善待外勞,無論如何,來到異鄉為您提供勞務的付出,他們也要喘息,不要把他們當成“人肉機器人”;若大家都有同理心、不貪便宜雇用非法外勞,行蹤不明的外勞人數才會下降。”文章表示: 國道六號工安事件,死亡名單中有六人是非法印尼外勞,讓人為這群飄洋來台掙一口飯吃,卻客死異鄉的印尼朋友掬一把同情淚。 為什麼最髒、最危險、最辛苦的場域,是外勞的大本營?因為一般台灣人不願去做,所以都由外勞包辦。但今天出事了,相關人員都把責任推給下包的廠商。 為什麼下包的廠商找非法外勞?“貪便宜嘛!”在上位者想能省則省,當然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囉,出事活該外勞倒楣。 許多外勞舉債來台工作碰到雇主、仲介剝削工資或無法適應工作環境時,只有鋌而走險,但淪為非法黑工後,很多人反而成了待宰羔羊,不但被控制行動、超時工作,更有甚者遭性侵或強迫賣淫。 這次意外悲劇,政府應該積極找出工安事故原因,對危險工地予以停工處分;並優先查緝製造業、營造業等高工安意外的場域有多少行蹤不明的外勞,重罰非法雇主;更要嚴懲媒合、剝削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的人口販運者;盡速查明罹難外勞身分,協助家屬來台處理善後;雖係非法外勞,但基於人道立場給予適當的撫卹。 也呼籲所有外勞雇主善待外勞,無論如何,來到異鄉為您提供勞務的付出,他們也要喘息,不要把他們當成“人肉機器人”;若大家都有同理心、不貪便宜雇用非法外勞,行蹤不明的外勞人數才會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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