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需儘快淘汰不適任法官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15 14:41:15 |
非常不幸地,因為數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及一位檢察官被檢調人員搜索的案件,法官與檢察官的風紀問題再度躍上各大媒體的頭條新聞。一如往昔,“司法院”在第一時間發出聲明稿,重申一向重視法官風紀與操守問題的立場,並表示賴院長對於此事甚為震怒,立即指示由謝副院長召集“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代表、政風人員成立小組,於兩個月內提出具體有效改善司法風紀措施,並再次呼籲全體法官及司法人員應潔身自愛,共同維護司法信譽,各法院應切實執行各項防範措施。 一切都是那麼熟悉,再清楚不過的標準作業程序。法官因涉貪被偵辦、院長震怒、指示專案小組限期提出改善措施,最後呼籲全體法官應守法守紀。然後呢?等到新聞淡化,媒體不再大篇幅報導此事,一切都回歸原點,就好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直到下一次的風紀案件發生。於是以上的程序再由院長震怒開始重來一遍,民眾對於司法的抱怨還是無法解決,這就是日復一日停滯不前的司法現狀。 近二十年來,要求司法改革的聲音甚囂塵上,一九九九年還由“司法院”帶頭召開全台灣司法改革會議,對司法應興應革事項做出各式各樣結論。時光飛逝,十年已過,人民對司法信賴的程度增加了嗎?答案如何不問可知。“司法院”至今還在為法官的品德操守傷透腦筋,遑論法官不認真不盡責,烏龍裁判頻傳。“憲法”保障法官終身職,為了確保裁判品質,已盡可能提高法官待遇,給予較一般公務員優渥的退休金,竟然無法杜絕法官貪瀆。此時該震怒的不是賴院長,而是廣大的納稅人吧! 民眾對於司法的要求,公正、廉潔、效能缺一不可,只是這麼簡單的期待卻長期難以實現。就以法官的開庭態度來說,民間司改會在一九九五年成立時,即發動大批律師及志工進行法庭觀察,每年公布觀察報告,但迄今為止,依舊有少數法官恣意辱罵在法庭內的當事人(包括被告和被害人)。單單為了此事,筆者就曾當面建議“司法院”賴院長,至少應公開邀請全體民眾,及大學法律系所學生進入全台灣各級法院進行法庭觀察,如發現法官有不法不當的舉措,指派專人處理,讓全民幫助“司法院”監督法官,司法形象必能快速改善。賴院長聞言直稱建議很好,只是數年過去,未見賴院長有何行動,一嘆!連最簡單的開庭態度處理都沒有反應,如何期待揪出司法害蟲。 其次,攸關建立不適任法官評鑑機制的《法官法》立法過程,又是另外一則慘劇。“司法院”在二十年前就已開始討論訂定《法官法》,縱其版本一再修改,其中共識最高獲得全民支持的恐非法官評鑑機制莫屬,賴院長初任院長之際,也數度公開表態此法一定要推動。只是他在任近三年,《法官法》的立法仍在原地踏步,也逼使民間另闢他途,另推《法官檢察官評鑑法》,企求有所突破。 只是,這一切的努力在法官貪瀆案曝光,重創司法形象之後,似乎都已太遲。為今之計,“司法院長”“震怒”及“兩個月提改善方案”恐難杜悠悠眾口,至少應向社會公開宣示,他要如何推動包括淘汰不適任法官評鑑機制的法官法及其他改革方案。否則,“‘司法院長”應知所進退’的要求,恐將成為社會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