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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政策:一年回顧與展望

http://www.CRNTT.com   2009-12-29 09:54:24  


兩岸經貿不斷發展引發台灣更多期待
  中評社台北12月29日訊/政治大學經濟系教授林祖嘉、“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譚瑾瑜的文章“2009年兩岸經貿政策回顧及2010年展望”《中央網路報》今天登出,文章內容如下:

          一、前言 

  馬英九自2008年5月上任以來,兩岸經貿政策有重大的突破。首先最重要的突破是重新開啟兩岸兩會的會談,2009年12月22日在台中舉行第四次江陳會談,檢討過去協議的執行情形,包括擴大通航、陸客來台觀光、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等,並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以及《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等三項協議,同時初步決定第五次江陳會的議題為智慧財產權保護與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等。透過兩岸兩會會談,我們將可預期未來一年兩岸經貿將會繼續推展。以下針對一年半來兩岸經貿政策之突破進行回顧,並期許2010年之兩岸經貿政策走向。 

          二、四次江陳會談具體成果 

  一年半來,兩岸兩會在兩岸經貿開放上扮演重要的溝通角色,並獲致重大突破,總計四次的江陳會談,共簽署了12項協議及1個共識,在兩岸旅遊、空運、海運、食品安全、郵政、金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陸資來台等議題得到許多具體成果,而在台中舉行的第四次江陳會,則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以及《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等三項協議,成果豐碩。 

  海基會及海協會在2008年6月12日重起協商談判,雙方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與《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協議》,達成兩岸週末包機正式啟航。另在大陸人士來台旅遊部分,雙方同意於7月4日啟動赴台旅遊首發團,並於7月18日正式實施,旅遊配額以平均每天3,000人為限。 

   2008年11月4日第二次江陳會在台北舉行,簽署《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與《海峽兩岸郵政協議》等四項協議。除了每週增加108個往返客運包機班次,以及60班貨運包機往返班次之外,亦同意開放桃園、高雄小港,及中國大陸的上海(浦東)、廣州作為貨運包機航點。而在客運包機上,大陸方面同意再開放16個航點作為客運包機航點。另在海運部分,台灣開放11個港口,大陸方面則開放63個港口,其中包括48個海港及15個河港,正式開啟兩岸海運直航的新紀元。 

  2009年4月26日在南京進行第三次江陳會談,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及《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及陸資來台共同聲明。在兩岸空運方面,雙方同意除了開通南線和第二條北線直達航路之外,最重要的是將包機直航改為定期直航航班,客運航班每週往返班次增至270個往返班次,貨運定期航班每週28個航班,開放廣州及上海(浦東)每週各7個往返貨運航班,雙方並同意相互開放客運定期航班腹艙載貨。在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上,雙方同意在民事、刑事領域相互提供共同打擊犯罪、送達文書、調查取證、認可及執行民事裁判與仲裁判斷(仲裁裁決)、接返(移管)受刑事裁判確定人(被判刑人)等合作。另在兩岸金融合作上,同意就兩岸金融監督管理與貨幣管理合作事宜進行合作,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並就兩岸金融機構准入及開展業務等事宜進行磋商。此外,雙方並就陸資赴台投資事宜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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