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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為重 不可讓樓價狂升

http://www.CRNTT.com   2009-11-05 11:38:08  


適量的居屋建設對維持香港社會穩定發展頗爲重要
  中評社香港11月5日訊/“市民需要安居,樓價太高,何來安居?樓價太低,發展商無利可圖,不願投資,無樓或少樓供應,同樣談不上安居。‘安居’與‘樓價’對立,當然是‘安居’為重。兩者之間要求得矛盾統一或對立統一,絕不能棄安居而讓樓價狂升,那就只能由政府想方設法降低樓價到合理水平了。”《大公報》今天登出林桑田的文章“安居與樓價矛盾難統一”提出上述觀點。文章內容如下: 

  近日,由豪宅“天價”(呎價七萬一千二百八十元)引發了對樓市、土地供應、是否重建居屋,以及社會財富理當如何分配等問題的熱議,其中自不免牽涉到政府的責任、政策和施政理念等方面。以居屋為例:政府停建居屋的決定至今仍未改變,但已有行政會議成員公開主張重建居屋,又有高官說“居屋不會影響樓價”。此說其實充滿玄機,有可能是為政府改變政策、復建居屋做“理論準備”。有些人未作深思,不知就裡而一味附和。其實,同樣是住宅供應,按供求關係的鐵律,即“物多價賤”或“物寡價昂”,居屋哪有不影響私屋樓價的道理?假如(只是假如)政府宣布未來十年每年供應十萬個居屋,合共一百萬個單位,試看樓價會不會應聲下滑?

              居屋“量變” 能壓樓價

  這裡面有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因素。倘若每年居屋只供應八百個、一千個單位,對樓價影響甚微──也不能說全無影響,如果每年供應十萬個單位而對樓價仍毫無影響,這樣的情形恐怕在火星上才會發生。換言之,當居屋供應量達到某個水平,必定會引起“質變”,也就是發生明顯壓抑樓價的作用。“由量變到質變”,從哲學上看也是社會規律之一。

  高官說“居屋不會影響樓價”,愚見以為,這不是說給市民大眾聽的,而是說給地產發展商聽的,以免政府一旦決策重建居屋時遭遇地產界太大的阻力。這是政府高瞻遠矚,防患未然,值得一讚。但這樣的情形也令人唏噓:長期以來,由港英時代起,政府的政策養肥了地產商,結果是連政府也到了不得不敬畏地產商的地步,政府要推行一項與樓市有關的新政策,不能不先看一看地產商的臉色。在“三百六十行”之中,除了地產,還有哪一個行業要政府如此陪小心,如此既敬且畏?不過,坦率地說,即使有學者、高官、政治家發現這一政府與地產界的微妙和尷尬的關係,動也不是,不動也不是,但局面已經形成,且積重難返,現在恐怕是想動也動不了了。最多,也只能是小動,可形容為“微調”或“小修小補”,難以有什麼大動作。若有大動作,惹來大反彈,當政者可能“吃不了兜著走”,此乃智者所不為也。對於樂意維持現狀,更不想得罪地產商的官員而言,“無為而治”最好,“以不變應萬變”最佳,充其量也就是“小打小鬧”。“平平安安到退休”乃上上之策也。

                    市民安居 社會穩定

  關於居屋與樓市的關係,有兩個概念是一定要區分並弄清楚的。一個是“安居”的概念,一個是“樓價”概念,兩者自然有矛盾,但這個矛盾一定要平衡和統一,社會才能穩定及和諧。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上,矛盾可以說無處不在。矛盾既有其普遍性,又有其特殊性。安居與樓價之間的矛盾,就是既普遍又特殊的矛盾之一。從哲學的角度說,矛盾和統一是兩個對立面,矛盾雙方既統一又敵對。例如,社會需要穩定,市民需要安居,與之相對的便是樓價。樓價太高,何來安居?樓價太低,發展商無利可圖,不願投資,無樓或少樓供應,同樣談不上安居。樓價的高低,取決於土地供應、地段、面積、地積比率及地價等,也取決於建築用料、建造速度、當年落成數量及地產商利潤等,因素很多,關聯複雜,要達至平衡或矛盾統一殊為不易。

  但是,安居與樓價這兩個概念的交集,或者說這兩個對立面要使之“矛盾統一”,政府是有責任的,而且,政府在這方面的能力也比任何人要大得很多很多。例如,政府是最大最大的大地主,政府可以供應的土地幾乎是無限量的,因為政府可以用移山填海的方式取得新的土地。同時,政府可以透過土地供應量、土地價格,或者以興建居屋,甚至降低公屋入息限制等方式來影響樓價。此則說明,無論是港英時代或是回歸之後,高地價、高樓價局面之形成,政府都是始作俑者。當然,此外難免也有炒賣的因素,但炒賣者的力量與政府力量相比較,絕對是微不足道,可形容為“蚊髀與牛髀”之比。因此,倘若政府或執政者無意解決安居與樓價的矛盾,任何人都無能為力。

                    孰輕孰重 知所趨避

  安居,這是基本人權之一,也應該是社會的崇高目標。解決安居問題是政府的責任,且責無旁貸。至於某地的某個政府是否能克盡厥責,那就另作別論了,這裡只能說一句:公道自在人心,群眾眼睛雪亮,歷史自有定論。

  常言道,人生四事,衣食住行。對香港人而言,“住”是第一件大事。許多人勞碌大半生,才勉強解決這件事。更有許多人勞碌一生,到死也仍然是“無殼蝸牛”。那些做了幾十年“房奴”或“樓奴”的人,到頭來只是令地產商和銀行家富上加富。這便是現代奴隸社會的真實寫照。誰是奴隸,誰是奴隸主,那也不用多說了。現代化的奴隸主雖然以合法的手段賺錢,但合法不等於合理,更不等於公平。

  剛剛辭世的“中國航天之父”錢學森說:“我姓錢,但我不愛錢。”在數以百計的地產商和銀行家之中,能找出一個夠資格說“我不愛錢”的人嗎?巴爾扎克在《高老頭》中說:“沒有一個諷刺作家能寫盡金錢遮蓋下的罪惡。”雨果在《呂意.布拉斯》中說:“沒有比金錢更能腐蝕人心的了。”大概只有那些常常捐款做善事的富豪,他們的心才不易被腐蝕。

  一百六十多年來,從英治時期到回歸之後,香港始終沒有解決“安居”問題。“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那是更加不必說了。若說在未來兩三年可以人人得“安居”,不再有“無殼蝸牛”,那只能是神話。“安居”與“樓價”的對立,當然是“安居”為重。兩者之間要求得矛盾統一或對立統一,絕不能棄安居而讓樓價狂升,那就只能由政府想方設法降低樓價到合理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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