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
“十九全”處理兩岸提案拒“左”排右 | |
http://www.CRNTT.com 2013-11-13 08:43:36 |
這些提案,有附和黨中央修正黨章案,將全代會每兩年召開一次改為每年一次,或建議中常委的任期由一年改為兩年,大會因而決定併入中委會黨章修正案處理的;也有針對馬英九(由連勝文等八十五名黨代表提出)的“匡正國家亂象,維護國家法統,回歸正統憲法”提案,建議恢復“行政院長”的副署權(預防“總統”擴權),“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須經“立法院”通過始可任命(預防分贓政治復辟),“監委會員”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以免“總統”濫權,“監察院”成了空院衙門),但此案因涉及到“修憲”,因而難以執行的。其他的,有的與黨務有關,有的則是地方事務。大會均決定將之送交中委會研處。 但有兩件提案,較為敏感,均涉及到兩岸關係。其中第十二案是由王應文等八十七名黨代表聯合提案,案由為“針對大陸政經情勢變化及發展民主呼聲,落實本黨精神黨員制度設計,建請增設精神黨員工作委員會與行政辦公室,運用網絡進行精神黨員登記及分區經營發展工作,以擴大本黨在大陸地區實質影響力,加強兩岸交流,維護永久和平。” 該提案指出,國民黨《黨章》第七條規定,“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認同三民主義,志願與本黨共同致力國家和平發展者,均視為本黨之精神黨員。”另《徵求新黨員辦法》第一條規定,“大陸地區反對共產制度,認同三民主義,志願與本黨共同致力國家統一者,均視為本黨之精神黨員,精神黨員有向組織提出興革意見之權 。”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