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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妹”背後的經適房腐敗 | |
http://www.CRNTT.com 2013-01-05 12:17:36 |
雖然這樣的事實已經觸目驚心,但“房妹”事件其實只是鄭州經適房腐敗的冰山一角…… 騰訊評論今日話題今天登載專題文章《“房妹”是鄭州經適房腐敗下的蛋》: 鄭州經適房腐敗的“七種武器” 一、房管系統官員親屬經商 翟振峰2002年1月出任鄭州二七區房管局局長,同年七月,其妹夫馮鬆偉為法人代表的蘭亭房地產有限公司即成立。翟家慧的11套房產、翟政宏的9套房產就位於此房地產公司開發的蘭亭名苑內。多名蘭亭公司員工證實,翟振峰為該公司的實際控制者。2005年8月,翟振峰的小舅子王偉斌為法人代表的一通房地產開發公司成立,工商資料顯示此公司法人代表後變更為翟振峰的妻子李淑萍(李淑萍另一姓名為王書平)。諸多信息顯示一通公司存在倒賣經適房的行為。 鄭州房管系統官員親屬從事房地產經營已有先例,2009年曝光的“鄭州經適房建別墅”事件中,涉事的開發商劉曉雲、馬曉霞分別為鄭州市建委主任劉本昕胞妹、鄭州市國土資源局官員李一鵬妻子。 二、暗箱操作招標獲利 10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適房項目是怎樣落到蘭亭公司手裡的呢?細節還不得而知。但經驗表明,官員可以在招標過程中上下其手。去年偵辦鄭州經適房腐敗系列案件的檢察官發現,在政府組織開發經適房過程中,具體負責工程招標的部門領導擁有實質決定權——如某縣級市房管局局長劉某,在負責經適房建設招標工作過程中,收受建築商100餘萬元的賄賂,之後暗示招標組成員給行賄單位打高分,使其順利中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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