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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盡顯“奸巧”本色大耍兩面手法

http://www.CRNTT.com   2012-11-23 09:49:17  


 
  但是,蘇貞昌最後不但是拒絕了謝長廷、陳菊、許信良等人將“中國事務委員會”改名為“兩岸事務委員會”或“大陸事務委員會”的建議,堅持將其定名為“中國事務委員會”,擺明瞭繼續堅持民進黨“一邊一國論”的“台獨”立場,等於是否定了這個機構是“民共交流平台”的設想,實際上北京也根本不可能認同並接受這個“平台”。為此,蘇貞昌乾脆在所擬定的《中國事務委員會設置要點》中,對其定位、任務,就沒有向初始設想那樣,賦予與中共進行黨際交流的職能,而只是一個政策研究機構;即使是涉及兩岸交流部份,也只不過是為民進黨擬定進行兩岸交流的策略與原則,而不是作為執行民共兩黨接觸及交流任務的機構。實際上,除了其名稱之外,明訂其任務的《中國事務委員會設置要點》的第二條,所賦予的五項任務:“一、關於中國政治、經濟及社會情勢之研判。二、關於兩岸關係現況之檢討與未來之因應。三、關於兩岸政策現況之檢討與未來之因應。四、關於本黨與中國交流之策略與原則之擬定。五、其他有關兩岸及區域情勢之研判。”就沒有一條是將之作為“民共交流平台”的。

  但很奇怪的是,儘管無論是從名稱還是在其所承擔任務中,都不具“交流”的宗旨和功能,但在《中國事務委員會設置要點》中,卻有五處使用了“兩岸”一詞,一是在其第一條明訂該委員會的名稱及成立宗旨中有兩處“兩岸”的概念:“為策定台灣有關中國政策與兩岸交流之策略方向,以維護台灣主權,確保台海和平及兩岸平等互惠之發展,特設中國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制定本設置要點。”二是在其明訂任務的第二條,也有三處使用了“兩岸”:“本會之任務如下:一、關於中國政治、經濟及社會情勢之研判。二、關於兩岸關係現況之檢討與未來之因應。三、關於兩岸政策現況之檢討與未來之因應。四、關於本黨與中國交流之策略與原則之擬定。五、其他有關兩岸及區域情勢之研判。”為此。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就宣揚,這是民進黨的內規中從未有過的,向對岸表達了最大的善意。然而,倘是要“表達善意”,為何又不乾脆將其名稱定為“兩岸事務委員會”?其實,這只不過是行文所需甚至是“被迫為之”而已,尤其是“兩岸交流”一詞,總不能寫成“兩國交流”或“台中交流”吧?那巳不是“交流”,而是“外交”了,顯然與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定位相悖。倘是以此來作為參選“中華民國”的“總統”的“利器”,籍以爭取中間選票,那就難以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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