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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冤案 從趙作海到王子發

http://www.CRNTT.com   2010-06-04 10:37:41  


 
檢方意見:三個關鍵證據全部被推翻

  2010年5月31日下午,河池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何智群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王子發案是一個冤案,因為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定罪的三個關鍵證據已經全部被推翻了。關於王子發自傷問題。2008年10月20日,河池市公安局向王子發、覃漢寶下達了《鑒定結論通知書》河公刑鑒通【2008】10號稱:我局指派/聘請有關人員對被害人王子發的損傷進行了是否自己形成的鑒定,鑒定結論是王子發自己難以形成其體表所有的刺創。

  何智群對記者說:“河池市公檢法幾家討論定下來對王子發的傷情重新鑒定,這次是公安部下的結論。”據何智群介紹,實際上,在王子發案二審時,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就組織了一次鑒定,對王子發自傷的結論是有疑問的,因為王子發的傷有可能是自傷,也有可能是他傷。但是,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為何在兩種可能都存在的情況下依然認定王子發是自傷,理由不明。本來可以糾正錯誤的機會由此喪失。

  關於吳宗謀臨終前指認凶手是“王子高的弟”的問題。何智群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在覃漢寶案開庭審理時,吳宗謀的兒子和堂弟都推翻了此前的證言,稱他們說的是,吳宗謀曾對他們說當時曾和王子高的弟一起喝酒,公安局製作的筆錄卻記為“吳宗謀說王子高的弟是凶手”。關於藍福高檢舉王子發對他承認自己是凶手的問題。何智群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在覃漢寶案開庭審理時,藍福高作為證人出庭作證,承認管教幹部曾找他,讓他爭取機會立功,因為了解王子發案的基本案情,他就編造了王子發向他承認自己就是凶手的謊言。何智群說,藍福高當時被判死緩,不知道法院為什麼會輕易相信他的證言?(綜合南方人物周刊、中國青年報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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