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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陳水扁 “低姿態高戰果”

http://www.CRNTT.com   2008-12-13 10:17:16  


陳水扁罪證太多麻煩大了
  中評社香港12月13日訊/臺灣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論,認爲“特偵組起訴陳水扁,未見'具體求刑',而'向法院請求予以最嚴厲之制裁'”,是一本“低姿態,高戰果”的起訴書。 
 
  起訴書說,陳水扁二度就任“總統”,皆依“憲法”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

  起訴書指出:“詎其(陳水扁)行為竟與上述誓詞完全相左……”,“毫無悔意”、“危害非輕”、“犯罪手段惡劣”、“犯罪後態度不佳”、“一再攻擊司法”,因此“請(法院)審酌其辜負國民付託之程度,依其誓詞,給予最嚴厲之制裁”。

  扁珍所犯法條,“最嚴厲之制裁”可處無期徒刑,這應即是陳水扁在““總統”誓詞”中所宣誓的“嚴厲之制裁”,亦應是特偵組此次所求刑的“最嚴厲之制裁”,可謂是以扁之道還治扁之身;然而,特偵組畢竟未“具體求刑”,這應是出自偵訴策略的選擇,不希望因具體言明求刑目標,而再次提供陳水扁在起訴階段製造政治衝突的槓桿。

  這是一個具有““憲法”高度”的刑案,特偵組將本案拉高到“憲法”的高度,可謂點出了本案最深遠的意義所在。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陳水扁信誓旦旦“無負國民付託”;如今,扁既嚴重“辜負國民付託”,檢察官將其起訴,即主張“依其誓詞”,予以“最嚴厲之制裁”。因此,扁案起訴,非但是司法的大突破,亦是憲政的大成就;證實了“中華民國”之憲政,已然臻至可放(選扁為“總統”)可收(將貪汙的扁起訴)之境界。

  這可謂是一本針對““第一家庭””的起訴書。陳水扁儼然是一名以貪汙為常業的“總統”,因此“請予以最嚴厲之制裁”;吳淑珍則“大肆干政、搜括財物、紊亂體制、敗壞官箴”、“貪得無饜、貪婪成性、犯罪後態度卑劣”,亦“請從重量刑”;至於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則檢察官不採其為“受支配、受指使”之角色,反而指出,雖然“本應以血親共犯減輕其刑”,“惟其迄未交代其掌控之海外資產,惡性不輕”,亦請“從重量刑”。除了對““第一家庭””四口從重求刑,檢察官對其餘十名共犯皆請法院減輕其刑或免除其刑。因而,這一本起訴書儼然成了一本針對““第一家庭””四人求處重刑的起訴書。

  “總統”一人因貪汙被訴,已是憲政恥辱;如今竟是“第一貪腐家庭”兩代夫婦一起成為貪汙共犯而一體被訴,更是舉世罕聞。“中華民國”何其不幸而出了這一家憲政敗類?但“中華民國”又何其有幸而終能以“國家”司法審判這一家憲政敗類?<nextpage>
  扁案發展至今,在陳水扁的操作下,始終是司法與政治二途並行;如今起訴,亦仍將是兩路分進。司法部分,一方面已經起訴的“第一波”四案將進行公開審判;另一方面,則二次金改、外交弊案、企業賄賂,甚至SOGO案重啟調查等偵辦工作,亦可望同步進行,而這“第二波”的案情應當較“第一波”更令人驚悚。

  政治部分的變數較大。就司法部分言,陳水扁一家應是罪無可逭;但是,在這場憲政災難中,國人所更加期待的卻是,陳水扁對其“辜負國民付託”的種種重大罪孽,能夠省悟懺悔,還國人一個公道正義。這是扁案的政治面。畢竟,法律制裁一個犯貪汙罪的“總統”,可視為司法對陳水扁個人的懲罰;但對於多數國人而言,更重要的則是要療傷止痛,以重建民主憲政的公義與價值。然而,儘管起訴書上種種罪證已經攤在國人面前,陳水扁卻仍不認罪,更儼然要繼續進行政治操作,與司法審判及多數國人的良知對抗到底。

  這其實才是扁案帶給臺灣社會的最大痛苦。陳水扁非但始終不認錯,反而一直想用“台灣國”、“建國基金”、“政治迫害”等手法,來撕裂“國家”社會。然而,起訴後,事實攤開,多數國人應當不會再受陳水扁的欺愚蠱惑;“國家”社會雖然蒙受被撕裂的痛苦,但陳水扁其實不可能操控主流社會,亦不可能令多數民眾同意他的立場。然而,在起訴後的情勢中,陳水扁卻顯然仍有可能以挾持深綠極獨來挾持民進黨,這將使民進黨不能自拔,亦將是台灣政黨政治的悲劇。

  就民主憲政的大是大非言,國人自當不惜唾棄一個貪腐禍國的“總統”;但若因而竟亦失去一個正常的反對黨,致使未來對政黨政治無可期待,則想必是多數國人所不願見。因而,倘若國人已不能寄望陳水扁能認罪懺悔;但能不能見到民進黨認錯悔悟,還國人一個公道,並挽救這個已經高度扭曲變形的民進黨?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說,即使扁是犯人,亦是兄弟姊妹,不能切割;但像陳水扁貪腐若此,即使是兄弟姊妹,也應叫他認錯悔罪,不能與他一起攻擊司法,撕裂“國家”。陳水扁為脫罪而不惜讓整個“國家”與他玉石俱焚,但如葉宜津者,難道竟然只是為幾張選票,就能如此不知羞恥、顛倒是非、泯滅天良?

  蔡英文呼籲停押陳水扁,這應當只是不得不爾的政治姿態;倘若陳水扁放出來,四處趴趴走,民進黨必將難以收拾。陳水扁續押,卻是民進黨自救的一線生機,應知好自為之。放下陳水扁,解救民進黨。

  這一本起訴書,可謂是一本“低姿態,高戰果”的起訴書。全文用語平實,少見情緒性及說教性的議論,亦無可堪傳誦的金句嘉言,又未“具體求刑”,顯見檢察官們並不追求一時的視聽效果。然而,在平淡平實間,檢察官一舉起訴了扁家四口,而未如傳言所說將放過陳致中夫婦;這證明了檢察官們只講法律,而擺脫了政治顧忌。

  畢竟,若要救陳致中夫婦,這是扁珍為人父母者未來在法庭上的責任;陳致中夫婦犯行如此惡劣,犯後態度又如此倨傲,能怪得了特偵組手下不留情嗎? 

(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