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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奸案筆錄外洩:對受辱者再侮辱

http://www.CRNTT.com   2010-05-23 09:29:16  


 
  長達七頁的詢問筆錄詳細記錄強奸全過程

  2009年12月29日,邯鄲市叢台區人民法院已對石建設強奸張麗平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石建設趁張麗平酒醉之機,強行將張麗平衣服脫下,與張發生性關系”。判決“被告人石建設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張麗平告訴記者,2008年3月22日,案發後,她便到案發地邯鄲市叢台區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隊報案。做了相關的法醫取證後,3月23日,辦案民警王永志、張宙在刑警一中隊給張麗平做了詢問筆錄。

  “辦案民警問的比較詳細,大概持續了一小時左右。”張麗平告訴記者,因為辦案需要,民警了解了她被侵害的整個過程。

  張麗平向記者出示了她從曲周縣城撿回的被散發的詢問筆錄,她告訴記者,這正是她當時在叢台區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隊做的詢問筆錄。“記錄強奸過程非常詳細,長達七頁。”她強調說。

  張麗平介紹說,她報案後,犯罪嫌疑人石建設多次找到她,求她撤案。

  她回憶說,事發後1個月左右,石建設又找到她當時在石家莊的住所。

  “這次,石建設再次求我撤案,並拿著手裡的一份材料對我說:你報案時的詢問筆錄我都拿到了,你還告什麼啊?”當張麗平要求看這份筆錄時,“石建設拒絕,並說"你知道怎麼回事就行了"。”

  “石建設走後,我很快就找到了當時的辦案民警王永志。”張麗平問王永志,詢問筆錄允不允許讓外人看,可不可能洩露出去?王永志表示:絕對不可能!同時,他又追問張麗平為什麼會這麼問?“我告訴他石建設的情況後,王永志表示,只有當時叢台區公安分局的相關領導調過卷,別人再沒看過。”

  鑒於此,張麗平也就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只是請求警方抓緊時間辦案。

  “我感覺自己像是被當衆脫光了衣服”

  之後沒多久,在石家莊市的張麗平突然接到了曲周縣一位朋友的電話。

  這位朋友在電話中,突然問其起張麗平為什麼久居石家莊?和石建設究竟怎麼了?

  “當時知道這件事情的人非常少。”張麗平告訴記者,為此,她也對朋友推說沒事。“而在電話中,我朋友卻突然說,不可能!你快回來看看吧,大街小巷都貼著你在公安局的詢問筆錄呢!”

  當天,張麗平就返回了曲周縣。

  當她在曲周縣縣城廣場旁的草叢裡看到,或用曲別針別著的,或散亂的,正是自己在叢台區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隊做的詢問筆錄。“眼淚刷地就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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