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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境外資產流失多涉“七宗罪” | |
http://www.CRNTT.com 2015-04-18 14:13:44 |
“六宗罪”——低估風險 盲目上馬 典型案例:中國鐵建沙特輕軌項目 2009年2月10日,中國鐵建(下稱“中鐵建”)與沙特城鄉事務部簽署了《沙特麥加薩法至穆戈達莎輕軌合同》,約定采用EPC+O/M總承包模式(即設計、采購、施工加運營、維護總承包模式)施工完成項目。 根據合同,中鐵建從2010年11月13日起負責該項目三年的運營和維護。這個當時世界上單位時間設計運能最大、運營模式最複雜、建設工期最短的輕軌鐵路項目被國外各大承包商預言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公開資料顯示,由於中鐵建風險防範的缺失和投標時的預估不嚴謹,雙方此前在合同中并沒有針對這個項目列出詳細的工程量。這直接導致項目進入大規模施工階段後,沙特方面不斷提出增加工程量的要求,甚至提出新的功能需求,加之沙特方面負責的地下管網改造和征地拆遷嚴重滯後,在此情況下,中鐵建為確保工期進度,追加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導致項目工作量和成本投入大幅增加。 中鐵建2010年三季度公告顯示,預計總收入120.51億元的沙特項目,預計總成本達到了160.45億元。該項目預計淨虧損41.48億元。 背負沉重巨虧陰影的中鐵建得到了其控股股東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的支援,母公司與中鐵建之間簽署協議,由母公司向中鐵建支付20.77億元,中鐵建不再承擔項目後期虧損,在該項目上的虧損上限被鎖定為13.85億元。 這意味著沙特輕軌虧損由中鐵建與母公司共同承擔。 據中鐵建2010年年報數據顯示,2010年實現淨利潤43.17億元,同比下降35.88%。主要原因來自於沙特輕軌項目的虧損。 類似的事情還發生在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下稱“中鐵”)2009年中標的波蘭A2高速公路項目。中鐵披露,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甲乙雙方在設計標准變更、工程量確認等方面產生嚴重分歧,項目產生大量額外支出,中鐵被迫提前終止合同,該項目已確定發生的虧損為5.50億元。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央企施工企業走出去巨虧并不只中鐵建與中鐵,有的企業在對國際上的法律、政治、勞工以及地質、施工條件等不了解的情況下,盲目走出去,也出現幾千萬美元、幾億美元的虧損。“國內的施工企業是在重複犯錯誤,重複花錢買教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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