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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政治退出與中國的政治變革

http://www.CRNTT.com   2011-05-17 11:58:46  


 
  第一,退而不休。一些領導人尤其是一把手盡管正式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了,沒有正式職位,但還是以各種方式來幹預現任領導各個方面的工作,包括人事和政策;第二,從一綫退到二綫。一些領導人的退休要經過一個漫長的過程,往往從政府先退到人大,從人大再退到政協;第三,從一個職位到另外一個職位。因為沒有政治退出制度,一些幹部犯了錯誤,但不能退出,因此,就從其犯錯誤的崗位上調開,到另一個崗位,或者從一個地區調到另一個地區;第四,從顯身到隱身再到顯身。一些領導因為犯錯誤或者其他的原因,下台之後的一段時期裡隱身起來,但過了一段時間又顯身出來了。

政治制度的關鍵是政治責任  

  沒有明確的政治退出制度,已經給中國政治造就了無窮的缺陷,影響著政治體系的正常運作。至少可以從這幾個方面來看:

  首先,沒有政治退出制度,束縛著年輕一代領導人的手腳,妨礙著他們的執政能力。這尤其反映在一把手的職位。一黨長期執政的優勢在於保持政策的連續性,不至於像多黨制國家那樣,新上來的執政黨可以終止前任政府的政策。但是,不管什麼樣的政府都會面臨新問題和新挑戰,這就要求新任領導進行政策創新。但中國政策創新和政策執行的能力正在急劇衰退。因為限任制,一把手一般可以兩任。但在其第一任期間,幾乎所有的事情都已經被前任所安排好,新領導層沒有多少空間。更為嚴重的是,因為前任領導往往“退而不休”,時時刻刻都想影響現任領導,這又會嚴重阻礙著現任領導的政策創新能力和政策執行能力。今天,中國盡管已經沒有正式的一綫、二綫之分,但實際上的情形仍然存在著。因此,整個統治機器的工作效率大受負面的制約和影響。

  第二,政治退出制度的缺失也導致了政治責任的不清楚,即誰應當負責的問題。任何政治制度的關鍵就是政治責任問題。實際上,任何組織都會面臨這個問題,領導的代名詞就是責任。中國現在的體制較之從前的個人專制有了很大的進步。現行集體領導體制保證了黨內民主,避免出現個人專制情形下的一系列錯誤,但也有不足的地方,各級政府的集體領導有些時候往往演變成集體不負責任。現任領導之間、現任領導和前任領導之間,往往存在著非制度化的、說不清楚的關系。盡管從理論上說,現任領導要負全部責任,但實際上的責任可能在“退而不休”的領導。執政黨和政府一直在呼籲行政責任制和政治責任制,但這個制度就是建立不起來。

  政治退出制度的缺失,加上中國存在的特殊的黨政關系,有效地制約著政權運作的效率。很多觀察家已經注意到,盡管中國理論上仍然是政治集權制度,但領導層的權力高度分散化。例如,總理應當是部長之首,對國務院負全部責任。但是,總理沒有權力解雇任何內閣成員(部長),因為所有部長並非總理任命的。在黨管幹部的原則下,所有重要幹部都是黨任命的。這種情況也存在黨的方面,黨的領導集體內部缺失等級秩序,缺失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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