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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政治開萬世太平之路 | |
http://www.CRNTT.com 2013-08-30 11:43:17 |
20多年來,三任黨的總書記、歷屆黨的中央領導集體,都認為應該盡快建立健全憲法實施監督程序,可見這個問題之極端嚴重性和重要性。非常遺憾的是,儘管三任總書記反覆強調,黨中央一再要求,但在這個問題上始終沒有實質推動,現在確實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23】 三是通過政治體制改革,科學配置國家權力,包括橫向的人大與“一府兩院”的權力配置以及縱向的中央與地方職權的合理劃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按照憲法確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國家政權體制和活動準則,實行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實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協調,保證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保證國家機關統一有效組織各項事業。我們要根據憲法確立的體制和原則,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關係,正確處理民族關係,正確處理各方面利益關係,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 四是如何強化人權保障,改革完善司法體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依法保障全體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證公民的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們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 要保障人權,真正“維穩”,就必須改革司法體制,實現司法公正,確保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司法應該是解決糾紛和問題的,自己不能也變成問題的一部分,顯然目前我國司法體制難以適應人權保障和民主法治發展的需要。 五是如何建立健全我國憲法框架和憲法政治,以適應實施“一國兩制”和國家統一的需要。首先,我們勵行憲法政治,健全法治,發展民主,必將極大增強港澳台人民對國家的信心和支持。反之,如果我們的民主法治長期停滯不前,甚至不斷倒退,憲法政治長期無法確立,港澳台人民的愛國熱情必然受到極大的打擊,人心回歸更加艱難,實現國家最終統一就會遙遙無期。其次,我們目前的憲法政治不僅要處理好大陸內部的各種政治問題,包括民族區域自治和基層群眾自治,而且還要能夠包容統一後的香港、澳門和台灣。一方面,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成立提出了很多憲法問題,例如,如何處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憲法法律解釋權與特別行政區司法終審權之間的關係、特區民主政治發展問題、特區在國家的憲法地位、特區中國居民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等問題,都是我們以前沒有遇到過的憲法問題,我們目前有關的憲法制度和體制急需完善。另一方面關於如何實現兩岸統一,我們的基本政策是和平統一。既然是和平統一,就必須面對如何處理“中華民國”及其“憲法”和“法統”的問題。我們目前的憲法體制和架構顯然還不能完全適應兩岸和平統一的需要。如何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以更大的理論勇氣和創新思維,追求中華民族利益最大化,建構適應實現國家最終統一需要的新憲法結構和理論,是擺在這一代中國共產黨人面前的艱巨任務。 絕不應將憲法政治與黨的領導對立起來 總之,依法治國,依法執政,必然要求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其結果一定是憲法政治。實施憲法政治是我們經過60多年艱苦探索,付出巨大代價後得出的結論,是能夠真正跳出歷史周期率支配,實現長期執政和長治久安的不二法門。實行憲法政治,既能夠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和最終統一,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繁榮昌盛,又從制度和體制上保證黨的長期執政,保證政權永不變色,從而跳出歷史周期率的支配,真正破解這個千古難題。 把實施憲法政治與黨的領導對立起來,是極其錯誤的。因為我國憲法本身就是在黨的領導下制定的,每次憲法修改也都是黨中央提議並提出修正案的,憲法就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最高表現形式,是黨的意志最剛性的表達。嚴格按照憲法辦事,就是對黨的領導的堅持,違憲之所以是最嚴重的違法,也在於違憲的本質是違反了黨最重要的路線方針政策,動搖了國本和黨本。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之所以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也是因為我國憲法本質上就是黨最重要的路線方針政策。不依憲治國,不依憲執政,其結果一定是既破壞了法治,也違反了黨的根本路線方針政策。從中外立憲行憲的經驗教訓來看,如果我們黨能夠積極主動主導憲法政治建設,確立法治,在法治國家建設中真正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就一定能夠切實鞏固黨的領導地位,最終實現黨的領導與依憲治國的有機統一。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我們建設的憲法政治,一定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政治。全盤西化,全盤引進西方憲政體制,是不可行的,應該堅決避免的,也是投機取巧、沒有出息、不負責任的表現。中國人一定要從中國歷史和國情出發,尋找中國自己的憲法政治模式。一個體制的好壞,不是看它像不像某個國家的體制,如果像就好,不像就不好,關鍵是看它能否解決這個特定國家的特定問題。 還要指出的是,西方資本主義憲法是資產階級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他們儘管也稱為人民主權或者人民民主,但是他們的“人民”與我們所說的“人民”是不同的,他們的“人民”特指資產階級,他們的民主就是資產階級的民主。儘管這些年來,其民主形式不斷完善,越來越像全民民主,但還不是全民民主。我們的民主從價值取向上是多數人的民主,是工人、農民和其他勞動者、建設者的民主,民主的範圍大為擴大。因此,我們不能因為資本主義國家也有民主,有人權,有法治,我們就不發展我們的民主、不建設我們的法治、不保障我們的人權。相反,我們還要做得更好,以證明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和人權更有優越性、更有生命力。我們更不會因為他們用了這些詞匯,從此就不再使用這些詞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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