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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財產申報:魚肉民眾有風險

http://www.CRNTT.com   2012-05-16 12:36:37  


奧巴馬夫婦每年都要對外公布稅單,家庭收入狀況民衆了如指掌。
  中評社北京5月16日訊/5月14日下午,《北京日報》的官方微博轉發了網友關於“駱家輝包裝成平民作秀”的微博,發出了“請駱家輝公布財產”的要求。殊不知按照美國法律規定,官員財產申報公示早已實行多年,包括駱家輝在內,立法、行政、司法等部門的官員都有義務申報財產。網易新聞另一面今天登載文章“官員財產申報:魚肉民眾有風險”:
  
在美國,當官不公布財產不行  
 
  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門官員財產都需申報公開,駱家輝資產淨值總額在135萬美元至761萬美元之間

  《北京日報》的微博義正言辭地敦促駱家輝公布財產,著實擺了一個大烏龍,因為在美國,官員進行財產申報其實是有法可依,不可不公開的。駱家輝早就申報過財產,資產申報表顯示,2010年其資產淨值總額介於135.6025萬美元至761.5999萬美元之間。他的個人資產共23項,總額介乎235.6025萬美元至761.5999萬美元。駱家輝的資產在美國政府行政部門人員中位列第6。2009年和2008年駱家輝的資產情況也同樣有處可查。

  類似的財產申報和公示不止駱家輝要做,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門的諸多官員都必須執行。1978年,美國政府頒布《政府倫理法案》,1989年又修訂《倫理改革法案》,成為了美國財產申報制度的藍本。它規定:總統、副總統、國會議員、聯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機構的工作人員,必須在任職前報告自己的財產狀況,上任後還須按月申報。同時,財產申報還必須包括其配偶或受撫養的子女的有關情況。除在國家安全部門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員外,各受理機關均須將財產申報資料公開,供大眾查閱複印,以便接受社會監督。
   
  申報財產範圍有嚴格限定,從聯邦政府之外的任何來源得到的超過200美元的收益都需申報

  依據《政府倫理法案》規定的原則,美國政府行政、立法、司法三大分支各自設計和頒布了財產申報表格及填表說明,要求在本系統內任職的某一級別以上官員填報,並且向公眾開放查閱。申報的內容很多很繁雜,主要包括了:從聯邦政府之外的任何來源得到的超過200美元的紅利、租金、利息、資本利得以及它們的來源、種類和數量或價值,從非親屬收受的累積價值超過250美元的所有禮品,包括來源和禮品說明,價值超過1000美元的貿易或業務投資所得,任一時間對任何債權人負債超過10000美元的債務,本人主要住所除外,超過1000美元的房地產購置、出售或交換,超過1000美元的股票、債券、期權或其他證券的買賣或交換。

  申報財產的對象並不局限於本人,配偶和受撫養子女的各種收益也涵蓋在內,這就杜絕了官員本人財產寥寥,但親屬子女賺的滿盆鉢的現象。白宮今年4月份公布的美國總統家庭報稅單,就是由奧巴馬和第一夫人米歇爾聯合填寫。稅單顯示2011年奧巴馬和米歇爾總收入是78.9674萬美元,有一半是總統薪水,另一半則來自奧巴馬的書籍銷售所得,其中還有超過1萬美元的股息收入。相比2010年的173萬美元和2009的500多萬美元,奧巴馬夫婦的收入已經大幅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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