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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經》禁令只是個買賣

http://www.CRNTT.com   2011-01-03 10:16:04  


  中評社北京1月3日訊/近日,山東省規定,中小學“讀經”活動中,禁止全文推薦《三字經》等。很快,湖北省的有些學校就推薦了删節版。不過也有老師表示異議,認為“去其糟粕”同樣是學習的過程。流行歌曲唱道,“××不是你想賣、想買就能賣”,“讀經”這樁買賣,也有同樣的味道,但沒那麼容易得逞。

  ※“規範課程”還是推銷教材?

  重點不是删節,而是“規範課程”

  這一次喧囂,緣於一份通知——《關於規範中小學傳統文化課程實施和專題教育活動內容的通知》。《通知》最核心的一句話是:“原則上應以地方課程《傳統文化》規定的學習篇章作為誦讀的主要內容,不可不加選擇地全文推薦如《弟子規》《三字經》《神童詩》等內容。”之前媒體報道,“學校不知如何取舍”,這完全沒有領會《通知》的精神嘛,人家早就規範好了,不需要你取舍。

  整個《通知》都是圍繞“規範”做文章。那些大話就不必提了,直接分析原文:1.《通知》的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傳統文化》是全省統一課程,而且是排他性的,校本課程不得統一開設、不得編寫教材。2.《通知》的第二條,其實就是樹起靶子,以“糟粕”之名,打擊那些“不規範”的讀本。3.《通知》的第三條,就是通過“專項檢查”,落實這種打擊。

  之前的指導精神,沒說要“規範課程”

  該通知也扯了杆大旗——“國家有關規定和《山東省中小學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實施綱要》等有關文件精神”。綜合各個文件,大概是這些“精神”:1.《十六大報告》第六部分,“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第二條“堅持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必須把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作為文化建設極為重要的任務,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2.《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第七部分,“民族文化保護”第三十款,“在有條件的小學開設書法、繪畫、傳統工藝等課程,在中學語文課程中適當增加傳統經典範文、詩詞的比重。”3.山東省《中小學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實施綱要》,這是根據《十六大報告》制定的,“中小學各科教學內容中含有豐富的體現民族精神的素材……把培育民族精神有機滲透到教學的全過程。”這些文件都沒有倡導專門的課程,反而強調教育的“全過程”。有趣的是,濟南市印發通知時,就明確指出,“認真研究並挖掘教材的內涵……原則上不另編教材和單獨設置課程,防止學科化傾向。”

  因此有老師懷疑:這是一樁教材買賣

  “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說來容易,但首先,什麼是精華、什麼是糟粕,這本身就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你說它不是好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可在別人眼裡,它也許就是金玉良言。說到底,那些歷史形成的“經典”本來是一個整體,其“精華”和“糟粕”是一致的,就像白色,是由各種單色合成的。生硬地搞出個“潔本”來,那就是給學生戴上有色眼鏡。這樣的道理很簡單,而且《傳統文化》一共八册,涵蓋一年級到八年級,林林總總,很多地方是值得商榷的。姑且不論“三觀”,就說第一册收錄的三篇詩,第一首《大林寺桃花》,秋季教,奇怪;第二首《山居秋暝》,讓一年級的孩子學,太強人所難了吧;第三首《柳橋晚眺》,老杜名篇那麼多,為何偏選這個?都還沒爭鳴呢,有關方面如此急切地想掌握解釋權和裁判權,很讓人懷疑別有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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