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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冤案 從趙作海到王子發

http://www.CRNTT.com   2010-06-04 10:37:41  


王子發的父親王士珠和兒子王有元在家徒四壁的房內展示王子發的冤情。
  中評社北京6月4日訊/2001年11月,因涉嫌搶劫殺害東蘭縣農機廠原職工吳宗謀,東蘭縣農民王子發入獄。2005年3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王子發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隨後收押於貴港監獄。2007年2月5日,在廣西羅城監獄已經服刑三年、即將釋放的搶劫犯覃漢寶,向監獄自首:自己才是殺害吳宗謀的凶手!一案出現兩“凶”,廣西河池警方隨即立案偵查。同年12月4日,河池市檢察院以“覃漢寶涉嫌故意殺人”,向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如今三年已過去,牽連著“王子發案”的“覃漢寶案”,卻至今不見結果。《東方早報》今天登載羽戈的評論文章“從趙作海到王子發的距離”,內容如下:

  趙作海案的血海冤情披露於世以後,有媒體統計,與趙作海同命運者,先後有黃亞全、黃聖育、丁志權、杜培武、王樹紅、李化偉、騰興善、佘祥林、聶樹斌、張虎、張峰、焦華、王浩……或者因真凶落網、或者因“遇害人”神奇複活,他們才得以沉冤昭雪。

  如今,趙作海身後新添了一個名字,叫王子發。

  2001年9月,廣西河池市東蘭縣農民王子發身陷一起命案。19日晚,王子發與王忠勇到東蘭縣農機廠職工宿舍區吳宗謀家喝酒,當夜,吳宗謀胸、腹等要害部位被刺20多刀,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王子發亦身中20多刀。儘管他堅稱沒有搶劫殺人,且同為受害者,但還是被當作凶手,被河池市中院與廣西高院分別判處死刑和死緩。

  隨後,王子發被投入廣西貴港監獄服刑。2007年2月5日,真凶浮出水面,在羅城監獄服刑的覃漢寶自首,稱他殺死了吳宗謀,刺傷了王子發。然而,這絕非正義叙事的轉機。良心發現的覃漢寶對其罪行供認不諱,卻不能還王子發以清白與自由。從2007年12月4日,河池市檢察院以覃漢寶犯故意殺人罪向河池市中院提起公訴,至今,此案仍未宣判,法院不惜以違背《刑事訴訟法》168條對宣判期限(從受理到宣判,最多兩個半月)的規定為代價。同時,王子發依然在獄中絕望度日。

  單看暫時結局,王子發豈能與趙作海相提?從趙作海案的被害人趙振晌葉落歸根,到河南省高院召開審委會,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是一起明顯的錯案,並連夜製作判決書釋放趙作海,用時不到10日。這種糾錯效率,足以令王子發們艶羨三生三世。其後,河南省司法機關的工作效率另有驚人表演,譬如趕在凌晨2點與睡眼惺忪的趙作海簽訂國家賠償協議,亦可載入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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