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上漲的最大推力並非外資 | |
http://www.CRNTT.com 2009-08-25 10:41:45 |
新京報發表社論稱,關於水價上漲的各種說辭,已談論頗多。此次住建部出面將外資作為重點對象展開調研,足見水價上漲一事已經引起中央的高度關注。其實,關於“水價上漲乃外資操縱之嫌”的論調早前也有人提過,但是,基於中國目前水務市場現狀,外資能否達到壟斷之勢有待考證,若說間接影響或不為過,然致以“操縱”一詞,或冠以“外資威脅論”之名,恐言之過重。 文章表示,單從市場行為角度來看,外資進駐中國部分城市的水務市場,對效益低下的企業實施合併重組屬於正常的市場行為。雖說操縱之嫌言之過重,但論及水價上漲的幕後推手,倒確實有些問題值得深思。 首先,出於戰略考慮,外資自然要不惜血本拿出遠高於企業淨資產的價錢實現其跨期收益,但是,深入思考,受益者絕不只是外資一家。誠然,長期來看,外資在既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內,的確要通過提價來收回成本,但這與水價上漲的關係間接性強,而直接性弱。 近幾年來,大規模的外資高溢價戰略之所以屢試不爽,根本上是地方政府短期行為所致。一方面,外資合併讓地方政府攫取了短期的溢價收益,並巧妙地利用水價上漲將外資水價成本轉給了消費者;另一方面,外資合併以後,水務企業冗員龐大的包袱,也同時轉讓給了外資。 其次,供水的根本症結尚未破題。從公共用水的受益範圍來看,屬於全國性公共品,若再加上國家安全的戰略考慮,水資源供應理應由中央政府來提供。而從中國當前的情況來看,水務行業管理重心卻在地方,水價調整的決策權歸於各地省級政府。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絕大部分省又把決策權下放到城鎮政府。地方政府提供供水的公共服務能力各異,且供水服務本身盈利水平低下,受政績觀的影響,地方政府自然更願意把這個包袱轉出去。 再次,水價形成機制透明度低,監督缺乏依據。從理論上看,構成自來水水價的基本公式為:水價=水資源費+(成本+正常利潤)+污水處理費。但是,具體到每個環節都離不開地方政府和供水企業的“捂捂蓋蓋”。目前,中國關於水價成本監審的法律法規尚未形成,無形之中又擴大了地方政府在調整水價時討價還價的空間和自由裁量權。如果外資的利益訴求與地方政府政績捆在一起,恐水價上漲的暗箱操作可能更大。 文章認為,水價上漲也從另一個側面給我們敲了一個警鐘。 一是作為具有國家戰略安全的水資源供給,政府要麼創新機制,尋求更為有效的供給方式,要麼在有效方式尚難找到的情況下,需要中央政府的積極介入,負責起全國水資源的分配和供給; 二是,地方政府的短期行為是與中央博弈的結果,政府失靈比市場失靈更可怕,治理水務市場,要下大改革力度,與地方政府政績掛鈎,供水企業減員增效是改革必經的過程,不可回避之; 三是,中央對於水務行業要上升到戰略高度全面考慮,盡快採取措施,制定可行性辦法,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否則,長此以往,地方政府定會競相將城市供水企業紛紛外包。待到日後,外資大規模進駐之勢形成之時,恐“外資威脅論”就不再是今天的“狼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