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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城市群作為城鎮化規劃主體形態

http://www.CRNTT.com   2013-12-23 09:43:26  


  中評社北京12月23日訊/2005年,《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要把城市群作為推進城鎮化的主體形態”,標誌著城市群發展道路首次進入國家戰略框架。近日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把城市群作為主體形態”,預示著中國城鎮化規劃將以城市群為核心全面展開。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的新型城鎮化道路,體現了時代的必要趨勢和根本要求。文匯報發表上海交通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士林文章如是說。

  “單體式”和“城市群”兩種發展模式

  文章表示,“把城市群作為主體形態”,主要針對的是中國城市發展中日益突出的不均衡和不協調問題。這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城市與城市、城市與鄉村的不均衡問題。中心城市、大城市擴張過快,資源與人才過度集中和低效配置,而中小城市、城鎮和鄉村卻因各種資源嚴重不足而舉步維艱,在局部甚至出現了程度不等的衰落和倒退,所以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二是城市內部的中心城區與其他城區、新城新區與老城區、市區與城鄉結合部的不協調問題。主要是城市建設和發展以GDP為核心,導致了不少城市規模失控、布局混亂、功能失調、承載能力低、大拆大建、管理與服務滯後、歷史文脈慘遭肢解等突出問題,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的主要原因。

  這些不均衡和不協調問題,既是當下“城市病”集中爆發及城市出現亞健康的誘因,也是近年來我們城市粗放式發展模式的必然結果。城市化主要有“單體式”和“城市群”兩種發展模式。前者的突出特征是“單打獨鬥”、“以鄰為壑”,對外加劇了城市之間的“同質競爭”,對內激化了城市內部的“惡性博弈”,往往造成區域內資源、資金和人才的巨大浪費和低效配置,並直接損害了城市社會應有的公平、正義及人的精神生態。後者的目標是通過建立合理的城市分工和層級體系,解決區域內以“產業同質競爭、項目重複建設、空間批量生產”為特征的“粗放型城市發展模式”,以及城市與鄉村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不斷激化的對立和衝突,促進都市、城市、鄉鎮、農村的協調、均衡和可持續發展。自20世紀60年代以後,“單體式”城市發展模式在西方國家逐漸退出歷史舞台,城市群成為城市化進程和區域發展的主流趨勢。

  “文化型城市群”代表了城市群發展的更高形態

  文章指出,以“文化型城市群”引領新型城鎮化,著力解決中國城市群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和後遺症。城市群主要有兩種發展方式,一是傳統的主要以經濟、交通和人口作為測評指標的“經濟型城市群”,二是新出現的主要以生態、文化和生活質量作為評判標準的“文化型城市群”。在全球人口爆炸、能源危機、生態環境急劇惡化的當下,“文化型城市群”日益成為全球城市化和區域發展的主流和大趨勢。從世界範圍看,與傳統的區域規劃主要關注人口和經濟不同,“新區域主義”的區域和城市規劃更加綜合、多元,既包括貿易和經濟一體化,也包括環境、社會保障政策、安全、民主和文化等,目標是在深化經濟一體化的基礎上最終達到區域社會、安全和文化的協調發展。從中國城市群的發展歷程看,改革開放以來,城市群率先在東部地區崛起,以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為代表,中國主要走的是一條經濟型城市群發展道路,儘管各城市群的經濟總量、交通基建和人口規模增長很快,但它們的“城市病”也日趨嚴重,不可持續問題日益凸顯。以長三角城市群為例,據上海交通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發布的《2013中國城市群發展指數報告》,儘管長三角經濟增長指數在中國城市群中最高,但由於是以犧牲環境質量為代價,所以很難在短期內實現成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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