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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土地財政將動搖國家根基

http://www.CRNTT.com   2012-08-07 08:43:49  


  中評社北京8月7日訊/媒體報道顯示,自從1999年至2011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約12.75萬億,幾乎年均一萬億。2011年,房地產調控最嚴厲的一年里,全國土地出讓收入達到了3.15萬億元。

  中國財政部公開數據也證明,土地出讓金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從1999年的9.19%上升到2009年的43.76%。最高的年份達到55.04%,成為地方財政最重要的財源。

  中國經濟網刊登時評人曲子文章表示,中國現行的土地出讓金制度是由計劃經濟演變過來,借鑒了香港的土地批租制中賣地方式。這種批租制度是前殖民地制度遺留下來的。中國的借鑒屬於典型選擇性借鑒,僅借鑒了其“表”——怎樣賣土地。而怎麼“花”錢、怎樣接受監督和約束卻並無一點借鑒和學習。

  在地方政府的眼里,土地出讓金制度就是“天上掉餡餅“。而且一下子掉了兩個“餡餅”:一個是,似乎有賣不完的土地;另一個是,地價打滾似往上翻。這到底是怎樣的“餡餅”。簡單地說,土地出讓金就是地方政府出讓了未來40-70年的所“賣”土地的使用權。也就是40-70年土地使用權的金額,實際上就是這麼多年的地租。

  簡單的背後是複雜的問題:未來40-70年里還可以收稅嗎?40-70年以後是否還可以再賣使用權嗎?簡單的問題並不好回答。

  當然,土地不能白賣,在未來40-70年時間里,地方政府要負責提供所賣土地上70年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理論上講,也就是以後的歷屆政府都不可能在所賣土地上再產生現金流——天下從來就沒有免費的午餐,以後的歷屆政府怎麼辦,也沒人願意回答。

  回頭來看,西方或其他國家是如何處理“土地財政”的。他們的“土地財政”每年收取房產稅和其它稅收向社會提供每年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費用。但中國地方政府一下子收取了未來40-70年,而且全花光並還借錢來化——城市擴張和經營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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