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穗事件警示體育特殊化必須退場 | |
http://www.CRNTT.com 2012-04-13 11:16:21 |
前羽球世界冠軍黃穗近日重新回到人們視野,在澳大利亞羽毛球黃金賽中,這位31歲的體育名將代表澳大利亞隊出戰。黃穗被指在2008年年底失蹤,媒體稱其或已經入籍澳大利亞。而就在她退役之前,湖南省羽管中心已為她提供了副主任(副處級)一職,並且3年以來,一直是工資照發。 體育運動員在退役之後加入外國國籍並且為他國效力,在中國本非什麼稀奇的事情,公眾也早已能夠以一顆平常心看待。黃穗事件惹得輿論嘩然,原因顯然不在這裡。不論供職於一省羽管中心、位居副主任的黃穗是公務員,還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這3年的工資都取之於納稅人,所以事情的要害誠如白岩鬆在央視《新聞1+1》節目里所說,“如果有這麼一個退役運動員,咱們負責給她發工資,但是她替其他國家打比賽,您作為納稅人,您同意嗎?” 當然不會同意!憑什麼呢?這無疑是一個納稅人最直接最下意識的反應。可是納稅人同不同意,這筆錢已如潑水難收,更荒唐的是,儘管黃穗失蹤長達3年之久,但直到她赫然出現在他國賽場上,經過媒體的披露,公眾才知道,在我們這裡曾經有一位退役體育名將整整吃了3年空餉。 對黃穗吃空餉的說法,湖南體育局回應說,由於黃穗在退役後未在湖南乒羽中心露面,因此她也一直沒有辦理安置的相關手續,到目前為止,她的身份依舊是運動員,所領的工資也是作為運動員的工資,而她作為湖南乒羽中心副主任是沒有工資的。這一回應真所謂漏洞百出,運動員都已經退役了,還能領到作為運動員的工資?就算黃穗所領系運動員工資,難道這樣的工資就是不管運動員在不在、去了哪裡,可以隨隨便便發放的嗎?一個運動員從退役到安置工作應有清晰的流程,是否只要運動員個人不辦手續,便意味著進入了誰也不管的灰色地帶? 黃穗事件發生後,新華社曾發表文章剖析,題為“黃穗為何能領空餉,體育用人制度落後世界”,堪稱一針見血。而細究落後的緣故,應該是體育的特殊化和隨之而來的運動員管理的特殊化。 因為體育的特殊化,所以當黃穗還是一名在役運動員時,相關方面就能以“讓其安心訓練”為理由,堂而皇之給她一個副處級的職位。類似安排十分常見,而縱覽中國體壇,“賽而優則仕”更幾乎已成固定模式,似乎非給一個官位就不能體現對退役運動員的關心一樣。沒人否認體育名將們付出過很多心力、曾經為國爭光的事實,但在他們已經因此得到榮譽和豐厚物質報酬的同時,如果再以官位作為報酬,不僅對那些同樣付出過很多心力但沒有取得優秀成績的普通運動員不公平,更重要的是,拿出職位安置運動員的不論是公務員機構還是事業單位,想必都有起碼的進人和用人制度,制度的剛性何在? 因為運動員管理的特殊化,所以黃穗不妨連續多年吃空餉;因為世界冠軍的特殊身份,所以黃穗哪怕3年不上班不參加年終考核,用人單位也只能容忍。甚至在黃穗事件引爆輿論之後,中國羽毛球隊一位教練在接受採訪時還表示,“黃穗代表澳洲參賽,我一點也不意外,因為這很正常。”在其他人身上絕對不正常的事情到了體育名將這裡突然就正常了,難怪新華社的文章中要發出質疑:難道運動明星在工作單位中真的應該享受“特權”麼? 儘管至今為止相關方面都在為黃穗事件尋找各種托詞,但媒體報道顯示,公眾堅持認為,不論是出入境管理方面的缺陷,還是湖南省羽管中心人事管理上的漏洞,還是有人涉嫌瀆職為黃穗大開綠燈,公眾必須得到一個像樣的交待。 越過黃穗事件,則不得不反思體育在中國社會中的合適位置。體育的特殊化一度起到了良好作用,但不必諱言,它給中國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日趨嚴重,黃穗事件不過是這種負面影響的一次集中暴露,其發生乃至引發公眾不滿看似偶然,實為必然。體育是到了終結特殊化,和其他行業一樣邁進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的時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