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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日元對華“賠款”給了誰

http://www.CRNTT.com   2011-10-22 11:41:06  


 
  原告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經過六次開庭後,2000年11月29日,在日本高等法院主持下,由日本律師團代表原告方與被告達成“和解”。

  “花岡事件”中國勞工索賠案,是我國乃至二戰亞洲受害國家戰後對日本訴訟第一案。

  2000年11月29日,日本東京高等法院開庭宣布,以11名被日本侵略者強擄的原中國勞工為上訴人,以日本鹿島建設株式會社為被上訴人的花岡事件損害賠償請求上訴案達成和解,鹿島公司在不承認法律責任的前提下,拿出5億日元設立“花岡和平友好基金”。

  以耿諄為代表的一些花岡受害者沒有接受這個所謂的“和解”,耿諄在“和解”之時,就宣布退出聯誼會,不再過問花岡的事。

  可是2003年3月9日,《平頂山晚報》刊登了一篇報道稱:“4月2日,包括‘花岡暴動’領袖耿諄在內的我省20多名該事件的受害者及遺屬,每人將在鄭州領取25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6萬元)的賠償金。”

  耿諄激怒之下發表了《嚴正聲明》稱,耿諄仍然一如既往地反對屈辱的和解,拒絕領取可恥的鹿島捐出的發放金(只限耿諄本人)。耿諄說:“是日本的律師替我們達成的和解,律師讓我們寫了全權委托書,簽了字,他們口頭告訴我們的內容與日文的調解書內容不一樣,我們還以為日方同意了我們的要求,就答應了。”

  “沒想到我們被律師騙了。這樣的結果我們難以接受。我們想討回的是中國人的尊嚴,這筆慰問金和賠償是兩碼事。”耿諄的兒子耿碩宇說。

  花岡“和解”成立後,由於日本加害勞工企業鹿島公司聲明戰爭期間“盡到了對勞工的照顧義務”,並稱所謂“捐出款”不具有“賠償、補償的性質”,令耿諄等部分花岡受難者憤憤難平。

  耿諄怎麼也想不通,一個欠下中國勞工累累血債的日本企業搖身一變竟成為“慈善家”,那本應該償付勞工的賠償金變成了為救濟中國人的“捐款”,勞工們奔波鬥爭了十年,得到的是用途規定為“用於對受難者的祭奠以及追悼”(日本人稱慰靈)的“香火錢”。

  500餘受害者得到賠償金

  石家莊市黨史研究會何天義一直專注研究二戰期間日本勞工問題。他認為,“和解條款”規定“鹿島公司向中國紅十字會信托5億日元,作為一種對在花岡事件受難人祭奠等的表示。本項基金,從日中友好的觀點出發,用於對受難者的祭奠以及追悼、受難者及其遺屬的自立、護理以及後代的教育等方面。”也就是說鹿島拿出的這點錢是“祭奠費”,而在和解的當天,鹿島還特意發表聲明,“本基金的捐出,不含有補償、賠償的性質”,日本的許多報紙幹脆直截了當的稱這是“救濟金”。

  “救濟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用金錢或物資幫助災區或生活困難的人’,是一種‘救助’行為。”何天義稱。

  根據《花岡和解條款》的相關規定,鹿島公司將5億日元信托給中國紅十字會(即由紅十字會代管),設立“花岡和平友好基金”,成立由花岡受難者、參與索賠的日方律師和學者共8人及1名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組成的花岡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員會。基金的用途規定為“用於對受難者的祭奠以及追悼、受難者及其遺屬的自立、護理以及後代的教育等方面”。

  為此,管委會作出決議,將基金的半數以“賠償金”的名義直接發放到每一個已經找到並確認接受和解的勞工及遺屬(2003年每位領取人獲得相當於人民幣1.6萬元至1.7萬元);在另一半基金中給每位勞工發放5000元子女教育費,其他集中作為調查並尋找其他勞工、舉辦紀念活動、支付勞工等人員到日本祭奠往來費用等。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986名花岡勞工中有河南勞工111人。中國紅十字會給出的說法卻是:“自2001年7月份起,雖經多方調查、尋訪,但只確認了20多名受害者或者親屬,目前仍有80%的花岡事件受害者未能找到。”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聯絡處處長、花岡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員會事務局局長張虎此前表示,為尋找花岡勞工,我們採取了各種措施和方法:一是廣發信函。事務局剛成立的2001年4月初,我們就給過去尋找到的所有花岡勞工幸存者和遺屬發出了信件,進行情況調查。5月,又給沒有聯系上、且有地址可查的500餘人按名册分別郵發了信函,並隨時與尋找中新發現的人員及時進行了聯系;二是利用媒體進行廣泛宣傳。2001年至2003年在濟南、青島、石家莊和鄭州六次召開發放賠償金儀式和新聞發布會。經過努力,我們尋找到花岡受難者530餘人。

  “花岡基金是花岡受難者、遺屬、日本友人和愛國華僑經過十餘年艱苦鬥爭的成果,是花岡勞工的血汗錢、生命錢,必須十分珍惜,認真負責的管理好、發放好、使用好。為此,我們認真貫徹執行《花岡和平友好基金說明》中關於基金用於支付受難者的基金、資助祭奠活動、培養教育受難者的子女的希望工程和尋找花岡受難者範圍的規定。不亂開口子、亂設項目。除以上規定所需資金堅持做到由聯誼會幹事會討論決定,我們還認真堅持月度支出預算開支、月度報表、年度報表和收入支出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堅持進行財務審計。”張虎稱。

  山東當地媒體此前報道如此描述:2003年9月22日,19位山東花岡受難者及家屬接過了日本鹿島公司的25萬日元賠償金及5000元人民幣的教育費。據張虎介紹,到目前為止,有關部門已找到986名受難者中的464名,山東受難勞工共有568名,已找到27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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