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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團費”不除 “ 惡導遊”難絕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07 10:59:46 |
導遊李巧珍辱罵內地旅客或涉嫌強迫購物事件,旅遊業議會日前裁定其嚴重違規,即時及永久撤銷導遊證。所屬的金凱國際旅遊則罰款4.75萬元,李巧珍矢言上訴。 有導遊工會批評出事後只由導遊做代罪羔羊,始作俑者的旅行社卻獲輕判。旅行社判罰是否過輕自然可以斟酌,但李巧珍辱罵旅客不僅嚴重違反導遊的專業守則,而且事件重創了本港旅遊聲譽,議會即時撤銷其導遊證是恰當的做法,對所有導遊都有警示及阻嚇作用,不應受到質疑。 同時,阿珍事件暴露出旅遊業界普遍存在的陳規陋習,一些導遊與旅行社及黑店串謀強迫旅客購物,之後平分佣金,已成為業界的潛規則。當局應藉著阿珍事件釜底抽薪,全面調查業界陋習,立法禁止零團費及打擊串謀行為,整頓旅遊業歪風。 專業導遊不應罵客 阿珍辱罵旅客的片段經互聯網在全國廣泛傳播,國家旅遊局甚至對港發出旅遊警示,對本港聲譽的損害難以估計。金凱國際旅遊負責整個旅行團的安排工作,在事件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加上其過去一年已有五次違規紀錄,現在只是罰款4萬多元無疑是過輕,難有阻嚇力,議會應予檢討。然而,不能因為金凱判罰不重,就以此反證阿珍的判罰過重是不合適。作為一名專業導遊,不論什麼原因如受到團友的不禮貌對待,都不能辱罵團友甚至語帶恐嚇,更不能將購物不足的怒氣發泄到團友身上。阿珍的行為嚴重缺乏職業道德,令本港旅遊業界以及導遊蒙羞。更嚴重的是,阿珍並非初犯,在06年時便因被投訴而罰停牌一個月,說明她未有因而改過,這次重犯自然要罪加一等。議會撤銷其導遊證,既是反映了其行為的嚴重性,也是向外界作出交代,藉此挽回旅客對本港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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