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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案:真實罪證的隱形鏈條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22 09:32:09 |
眾所周知,黃光裕案從最初被風傳的“個人行賄罪”到最終的“單位行賄罪”的起訴,意味著黃光裕的罪行將大為減輕。“個人行賄罪黃最多可被判無期,而單位行賄罪最多只會被判5年,而通常很多都是判3緩5。而國美即使身染單位行賄,區區千萬的罰金對國美的運營並不會造成怎樣的影響。兩相權衡中,國美將意欲何為,似乎會成為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這也將會直接關係到目前仍擁有國美電器34%股份的黃光裕對國美的控制力及影響力。”分析人士指出。 當然也有人指出,“黃光裕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被起訴,很可能與國美電器初始借殼上市及此後收購永樂電器有關,國美電器已難以撇清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國美電器是做有罪辯護還是無罪辯護,似乎就成了難題。 “做有罪辯護吧,將與3月1日的公告相悖,惹來披露不實的非議;做無罪辯護吧,是否會再次將老東家置於窘境,如果確系如此,雖然法律上不無可能,但在道德領域卻有可能遭受非難。”上述人士指出。 “對於內幕交易罪,這項對於黃光裕的量刑可能高達10年的犯罪指控來說,辯護律師似乎很難從無罪角度尋找辯護支點,但是,對這種上市公司潛規則式的行為,拿哪個開刀或不拿哪個開刀似乎頗富主觀性,這也使得不少人懷疑此罪量刑上的主觀性。由此,辯護律師可考慮酌情增加情節的辯護。” 此後,黃光裕案在公訴中的罪名,由“個人行賄罪”變為“單位行賄罪”,由“操縱股價”變為“內幕交易”,被指之罪責大為減輕。就像之前大多數的企業家犯罪一樣,從充滿殺氣的給人以無限想象空間的指控開始,以一個人盡皆知的商場潛規則行為悄然落幕,在其背後,有著怎樣的權力糾葛?對於本案,我們將持續關注。【作者: 屈麗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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