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時代思潮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 
中評智庫:香港選舉制度改革影響深遠

http://www.CRNTT.com   2021-06-21 00:02:17  


 
  4、香港社會的整體轉向

  一個社會政治生態的形成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政治生態的改變同樣需要較長期的時間。此次針對香港選舉制度的改革,有些會產生立竿見影的影響,有些則潤物無聲需要幾年的時間才能達至改良社會土壤的目的。

  香港有著150多年的殖民歷史,深刻影響了其政治社會生態,其中較受關注的包括移民心態、“恐共”“拒共”心理等。這也反映在回歸後的選舉中,如立法會直選中長期存在的“四六比例”。在新的選舉制度下,資源分配、利益取捨會有新的規則,建制派和泛民主派也應藉此機會重新審視香港民主的意義、自身參選議政的意義。香港在實施國安法和修改選舉制度後,“一國兩制”實踐進入新的階段,特區政府要帶領整個社會,繼續走在發展民主、促進經濟、改善民生的道路上。香港發展得好,才能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

  三、思考與評估

  香港選舉制度的改革不僅是香港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而且是“一國兩制”實踐中的重要事件。長遠看,中央治理香港的思路,不可避免會影響到台灣問題的解決。

  (一)中央政府在“一國兩制”實踐中的角色凸顯

  去年的香港國安法和今年的選舉制度修改都採用了全國人大決定+常委會制定或修改法律的形式,這種中央政府直接操刀來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方式,意味著中央在強調對香港全面管治權的同時,開始注重權力的落地。也就是說,在屬於中央政府管轄範圍的事項上,中央會由上而下進行頂層設計,特區政府負責具體落實。這是一個“行使權力”的過程,也是一個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規範權力”的過程。

  自2020年以來,中央政府不斷通過全國人大作出決定的方式來規範香港的“一國兩制”實踐。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決定制定的香港國安法被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即日生效。2020年8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明確2020年9月30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將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11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今後參選或者出任立法會議員的,如遇有上述情形,均適用本決定。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3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全票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公布後特區政府即緊鑼密鼓開始著手修訂本地法例。

  香港回歸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曾針對香港問題尤其是政制發展問題作出“4·26”決定、“12·29決定”“8·31決定”等,但由全國人大直接作出決定的僅為去年“5·28”決定和今年的“3·11”決定。而上一次全國人大就香港問題作出決定是1990年4月4日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這也足見中央對香港問題的重視。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