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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勇答中評:特區立法要與時俱進

http://www.CRNTT.com   2018-07-25 00:41:32  


 
  中評社:香港本地法律及法治在23條立法未完成前只能部分承擔反擊“港獨”的法律責任,要做到以絕後患,想必還是需要重新啟動23條立法,現在來看,社會上是否有重啟23條立法的共識?

  陳勇:長遠來講,因為要與時俱進,就算現在有一部分的刑事條例,都是很多年之前立的法,和現在的實際情況還是有差別。現在的法律必須要逐步完善,而且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回歸之後才實施的,那麼有一些法律還是需要與時俱進去做出配合。

  現在的香港法律,只承擔了一部分反獨的功能,全部的功能還是需要長遠的23條的立法,只有這樣才能夠避免一些誤讀,甚至香港有些反對派咬文爵字,23條立法之後,有助於更好更全面的執法。

  中評社:此前我專訪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時,她認為在特首林太任期尾聲的時候,也就是第四年第五年的時候重啟23條為宜,您怎麼看待重啟的時間和環境?

  陳勇:現在社會上有沒有重啟23條立法的共識,或者是有沒有重啟條件,一直以來我們聽得非常多這方面的討論。從曾蔭權特首一直到現在,經常都是說這個條件還沒成熟,或是說永遠在等待成熟。我認為,23條立法應該要主動創造條件,因為這是憲制責任,沒得推搪,而且還要有時間表路線圖。

  什麼是創造條件的時間表路線圖?就是這個月比起上個月的條件雖然還是有很多不成熟,但是會比上個月近。我們常說,寧願一個月不將軍,但是每天都要拱卒,言下之意就是只要每天走一步,再遠都能達到。如果長時間都不邁出自己的雙腳,就算只有兩步之遙,這輩子也甭想會到達終點,所以政府方面應首當其衝,社會各界都應該主動積極的去為立法創造更好的條件。

  如果有人有什麼疑慮擔心,政府和社會各界也是有責任加強宣傳《憲法》、基本法與相關的條例,而且透過每一次執行和落實與23條立法掛鈎的案例,可以逐步的完善和營造成熟的條件,促成23條成功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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