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
馮霞:保護台商權益 大陸應修訂《台投法》 | |
http://www.CRNTT.com 2016-09-03 00:08:31 |
“近幾年,台商對經濟方面的優惠政策的關注程度開始下降,而對基本待遇、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等全方位權益保護的要求凸顯,並從關注實體權利向關注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並重轉變。”馮霞說。 “2010 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進行執法檢查的過程中,許多台商向檢查組反映他們在大陸權益的保護不能僅止於投資領域,還應涉及因其在大陸投資而衍生的在大陸居住等各方面的權益。”馮霞表示,台商希望政府能出台一些具體政策,使他們及其子女能扎根大陸,安居樂業。台商在就業、評職稱、子女就學、社會保障,還有購房、參加大陸的社會組織,包括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方面,都有強烈的要求。 馮霞指出,台商的這些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中大部分沒有規定,即使稍有涉及,因不詳也無法操作。 如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進行修訂來滿足台商的新需求?馮霞認為,《實施細則》的修訂應當貫徹“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遵循兩岸為WTO 框架下特殊區域經濟合作的定位,立足於促進兩岸經濟融合和推動兩岸民眾融合,系統總結多年來台胞權益保障工作的實踐經驗,吸收近年來兩岸兩會協商所簽訂的一系列協議成果,以解決台商投資權益保障中客觀存在的實際問題為目標,以有效維護台商及其眷屬以及台幹及其眷屬在大陸投資、經商、生活、居住等各方面合法權益為基本出發點。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