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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震遠:兩岸海洋事務合作主要障礙為何?

http://www.CRNTT.com   2013-11-16 00:16:41  


 
  兩岸可在台灣海峽海域先行先試,不僅將為兩岸海洋事務合作的起步提供空間,而且將以在台灣海峽的兩岸海洋事務合作,推動兩岸在東海、南海海域,以及世界範圍的,廣泛的海洋事務合作。兩岸在台灣海峽海域的海洋事務,較少涉及第三方,基本上是“純粹的”兩岸關係事務,兩岸進行合作基本上不會引起外部勢力的過多阻撓,而且兩岸在其他領域已進行的廣泛合作,將可對此提供借鑒,有效減少兩岸間的分歧和矛盾,從而較順利地推進合作。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取得重大成就的背景上,台灣海峽海域的海洋事務中,雖然不可避免地仍然包含軍事領域的內容,但主題已經廣泛得多,包括了航運、漁業、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保護與開發等等。所以,兩岸在台灣海峽進行海洋事務合作,將有非常廣泛的空間。兩岸首先在台灣海峽海域進行海洋事務合作,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方針,在兩岸海洋事務合作中的具體落實。這將有利於消除兩岸海洋事務合作的障礙,特別有利於消除兩岸立場、行動分歧和矛盾形成的障礙。

  重視避免與緩解兩岸在海洋事務上的立場、行動的分歧和矛盾,將為實現兩岸海洋事務合作提供保證。兩岸在海洋事務上的立場、行動存在諸多分歧和矛盾,有的還十分嚴重。消除兩岸海洋事務合作的障礙,實際上就是消除這些分歧和矛盾,這將是漫長的過程,就是兩岸關係持續發展的全過程。但是,從現在開始就應該,也完全可以力爭避免與緩解這些分歧與矛盾,以儘量減少它們對於實現兩岸海洋事務合作的不利影響。

  兩岸在海洋事務上立場、行動的分歧和矛盾,實際是兩岸政治關係的分歧和矛盾,在海洋事務中的表現。所以,已經在2008年以來行之有效的,避免和緩解兩岸政治關係中分歧和矛盾,以及它們對兩岸關係不利影響的原則、方針、政策等,都將適用於避免和緩解兩岸在海洋事務中的分歧和矛盾。其中最重要的仍然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或堅持一個中國框架,不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堅持這一原則,兩岸就一定可以避免和緩解在海洋事務中的分歧和矛盾,順利實現兩岸的海洋事務合作。

  (作者郭震遠是《中國評論》月刊學術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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