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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動戶籍制的奶酪? | |
http://www.CRNTT.com 2011-11-02 10:04:37 |
②國立大學在各地分數線應該一樣 在北京的部分學校,國家辦的國立學校對全國的學生應該一視同仁,所有地方分數線應該是一樣的。地方辦的學校,比如說北京市辦的學校,因為是用北京納稅人的錢來辦的,所以應該對北京的納稅人有適當的照顧。嚴格意義上來說,對北京的學生,包括在北京沒有戶籍,但是長期在北京學習,父母親在北京工作,也應該享受這樣的條件。因為他們的父母親在這裡工作,納稅在北京,所以應該享受北京納稅人的福利,能夠進入當地的學校。 ③取消高考加分各地依據教育規律改革高考 針對上海9月20號出台的取消高考科目中的綜合能力測試意在減負的政策和廣東取消高考加分的政策,朱永新說,這些改革都是非常好的探索,比如說取消加分,我們現在的方案里面也是有一條是高考取消加分。用配額的方法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加分就造成了很多的弄虛作假。很多地方是做假民族,搞假的特長生,搞得烏煙瘴氣,取消加分是可以的,這種探索也是非常有意義的。 減少高考科目也是有意義的,現在考那麼多的科目,把孩子的負擔搞的很重。應該鼓勵各個地方進行探索,探索成熟了以後,可以在全國範圍內去推廣。而且,現在高中會考的制度完善了,很多情況的了解在會考中可以解決,再考三門,甚至於考兩門都可以的。比如說外語,我就不主張作為高考統一考試的分數,因為對農村的孩子太不公平了,農村的孩子很多都沒有學過外語,在人生最關鍵的時候他沒有學過外語,這個時候他競爭不過城市的孩子。即使是學了,學的深度和內容也比城市孩子差很多。所以,我覺得應該允許改革的嘗試,鼓勵各個地方根據教育規律來改革高考。 4.高教資源割據化是根本原因 必須回原籍參加高考,這是我國目前高考制度的一個重要條件,也是阻礙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地參加高考的制度根源。而這項規定的最高依據就是教育部一年一度發布的高校招生工作規定。似乎,只要由更高的權力機關宣布教育部“規定”違法,就可以一夜間廢除“規定”中的相關內容,消除高考中的戶籍樊籬,為隨遷子女就地參加高考掃清制度障礙。 建議國務院審查教育部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無法真正掃除隨遷子女就地高考方面的壁壘。試圖通過這一方法解決根本問題,治標不治本。道理很簡單,戶籍本身不是學生就地參加高考的深層障礙,它只是表象,不過是手段而已,真正阻礙學生就地參加高考的深層原因是我國高教資源的割據化。 有人說,實行30多年的高考制度依然是我國高校選拔人才的最公平、最具公信力的制度。這一點都不錯,大量的事實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然而,也不可否認,雖然30多年來我國的高考制度不斷進行改革,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實行雙向選擇,努力改變“一考定終身”,但就主體而言,高度計劃性仍是我國高考招生工作的基本特點。其中表現在高校招生名額分配上,就帶有極為明顯的地區差異,等於將高教資源“割據化”——高校數量多的地區獲得的招生指標也多,高校數量少及教育事業發展相對落後的地區獲得的招生指標也少,從而出現了進入大學機會的不平等,甚至相差甚大。 由於高校招生指標一攬子下達地方,各地區為了保住已經獲得的招生指標,不至於被外地考生搶奪,唯一的辦法就是採用戶籍進行限制。通過政策規定非戶籍考生不得在本地參加高考,這樣以來所有分配給本地區的招生指標就不會外流,都能保證被本地考生消化。即便這種限制由教育部文件來規定,也是為了保證計劃指標在落實過程中不至於出現混亂和糾紛而採取的保障措施。這意味著,戶籍限制只是高校招生高度計劃性且不均等的落實手段,是標不是本,不具有根本性。從這個意義上講,只要高教資源的地區割據化還客觀上存在,高校招生名額分配還沒有實現真正的平等,即使國務院宣布戶籍限制為非法,那一定還會有替代性的措施出台,各地還會通過其他方式排斥外來考生搶奪本地考生的錄取機會。因而,企圖通過國務院的一紙“戶籍限制違法令”就解決隨遷子女就地高考問題的想法,顯然不切實際,過於浪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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