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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地方債務危機不能依賴土地財政

http://www.CRNTT.com   2011-07-03 08:23:22  


 
  這樣,地方債務的償還邏輯就進入了一個囚徒困境:為了避免出現違約風險,則必須確保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而為了防止房地產泡沫,又不能放鬆對房地產的調控。面對如此困境,一些人提出應逐步解決地方債務的違約風險,即在目前地方無法擺脫土地財政的情況下,以時間換空間,適度放寬對房地產的調控,通過土地市場的適當升溫解決資金來源問題。

  文章指出,中國地方債務風險的最終化解,一方面在制度上要盡快解決分稅制的體制問題,另一方面,在償債的來源上,要盡快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恰恰說明地方經濟本身缺乏造血功能,實體產業和中小企業等無法為地方財政提供收入來源,地方只能依賴賣地生存,而這顯然是一個惡性循環。試圖靠放鬆對房地產的調控來化解地方債務危機,不僅無法緩解,反而會激勵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更加依賴,最終會因房地產市場的泡沫破滅而使得資金鏈完全斷裂。

  對於處於高速增長中的地方經濟而言,債務規模本身無論是10萬億,還是14萬億,其實並不可怕,只要實體經濟具有很強的造血功能,只要中小企業生機勃勃,債務的償還就會有保證,但如果將債務的償還一股腦壓在土地財政上,這在任何時候都是一種最壞的選擇。

  文章強調,依賴土地財政最終是一條死路,解決地方債務最好的選擇是果斷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而絕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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