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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也需要城中村 | |
http://www.CRNTT.com 2011-01-06 11:52:04 |
2010年12月25日,《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的出爐,讓深圳的“拆村運動”突然放緩了步伐。該草案在申報環節和規劃的社會性標準等方面都提高了標準,從而極大削弱了業主———也就是開發商改造“城中村”的積極性。 如何評價深圳放緩城中村的改造步伐?城中村是一個獨具中國特色的名詞。在不同人的眼中,城中村的功能可能並不一致。在那些城中村的土著居民眼中,這是他們祖輩生活的家園———當然也是他們的重要經濟來源;對於那些外來務工人員而言,城中村是城市中他們最溫暖的港灣———只有城中村才能夠給他們如此交通便利但是卻又不昂貴的栖息之處;在城市房地產開發商的眼中,城中村可能是一個巨大的聚寶盆;在政府眼中,城中村可能是城市的瘡疤,甚至被認為是藏污納垢之處…… 確實,與周圍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相比,城中村是缺乏規劃和管理,且環境臟亂、人流混雜、治安混亂、基礎設施不配套。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改造城中村”就成為城市市長們經營城市的首要任務。當然,改造“城中村”對於政府而言,並不是一個單純的財政投入,更是一個生財之道。它所需要做的就是以“公共利益”的名義將這些原本屬於村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征為國有,然後以“招拍掛”的方式將這些土地推進市場,從而獲取巨額的土地出讓金。 由於城中村改造蘊含著巨大的商機——— 無論對於政府、開發商還是原有居民而言,這都是一次不錯的價值提升的機會。政府可以獲得出讓金,提升市容;開發商可以獲得房產開發所需要的土地;而對於原來的城市居民而言,城中村改造則是一次“一夜暴富”的機會。當然,利益交會之處往往也是矛盾多發之處,因此每一處的城中村改造,我們幾乎都可以從媒體中讀到各種各樣的信息:原有居民的不勞而獲、開發商和拆遷方的暴力拆遷。 都市裡的村莊或者說城中村在任何一個國家的城市化進程中都曾經出現過,因為城市的發展必定會將原來的農村納入其版圖中,但是在這些國家中,鮮有政府會將所有的都市裡的村莊都改造為高樓大廈。在我看來,究其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財產權保護機制的不同。在那些土地私有的國家中,政府沒有正當理由是無權介入私人財產的;而且這些政府無法通過改造城中村而獲得巨額財政收入。二是這些城中村對於城市而言,是一個必要的存在。城中村給城市裡的低收入群體提供了栖息之地,是城市健康發展的必要之處。 第一個作用可能是絕大多數中國人都可以觀察到的,但是第二個原因卻被很多人忽視了。由於種種原因,城市在中國人的眼裡就應該是整整齊齊的高樓大廈、一塵不染的潔淨街道和川流不息的車水馬龍,很少有人會將臟亂不堪的城中村和城市聯繫在一起。因此,當媒體在報道城中村改造所引發的徵地糾紛時,我們總是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徵地補償公正與否,而更少去思考或者質疑這個城中村改造本身是否正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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