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
北京房地產的長效機制究竟是什麼? | |
http://www.CRNTT.com 2017-08-27 16:13:06 |
理由在於除了比較常見的法理問題之外,還在於房產稅本身就是一種“惡稅”,不僅沒有任何人在房產稅的過程中能够獲益,而且只會增加社會運營成本: 第一,房產稅會增加無房者的租金水平。因為降房價的方式很多,而房產稅只會被轉移到無房者身上導致租金上漲。 第二,房產稅會讓有房者的持有成本提高。 第三,房產稅并不會讓政府收益,反而可能會導致行政成本居高不下。 很多人以為房產稅會讓政府獲得收益,這種想法過於簡單化了。就像我們為何要取消農業稅一樣,收稅是會增加行政成本的。當一種稅種的收稅成本高於稅負本身,收取這種稅,就是一種虧本買賣,因此對於政府來說,也是一種負擔。農業稅就是這樣的一種稅種,因此取消它顯然符合各方利益。同樣,房產稅不是一種簡單的稅收,它不僅需要對各種房產進行統計登記,可能還需要增加專門的稅收部門來進行征收,最關鍵的是它還不能采用較高的標准來征收,因此房產稅的成本顯然要比單純的賣地高多了。因此,在沒有找到很好的辦法之前,中國的房產稅只會提高社會運行成本,從這一點上看,我們認為房產稅短時間內出台的可能性不高。 那麼究竟什麼才是房地產市場的長效機制呢? 我個人判斷,其實就是房地產行業的供給側改革,就是要改變房地產市場的供給端,將純粹的市場化供給轉化成為多軌制供給,用一句話來形容就是“高端靠市場、中端靠支持,低端靠保障”。只有理解到這一點,我們就會對未來的市場變化及政策走勢有一個相對准確的判斷。2010年,北京市提出限購政策,提出每個家庭只能限購一套住宅。2011年,又將外地人在北京限購條件升級為5年社保及納稅,當時市場非常悲觀,很多人都將自己在北京的房子賣掉去外地過上了悠閑的生活。結果限購後的幾年,北京房價反而出現了暴漲,可見限購本身并不能成為北京房價的制約條件,不僅住宅如此,商住也是如此。2013年北京市開始從供給端入手,提出“自住型商品房”的概念。值得注意的是,自住房仍然是一個商品房的概念,只不過是以中小戶型為主,限價銷售,客戶由建委搖號推薦,5年禁售型的商品房。當年就明確提出,未來兩年(2014-2015年)至少要保障7萬套自住房商品房的供應量,導致業內驚呼北京市場即將進入住房制度的雙軌制改革,北京房價必將出現調整。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